隨行識船契的人把原驗船記錄找出來。上面確實只寫外板無新裂、空船能走,沒有寫載六石試過。
曹操將舊記錄交還經手人:“寫上,前次漏驗載重。”他又叫住船主:“船留下修,換板、複驗都記清楚。這回查出來就修,往後明知漏還接糧,我才拿你。”
縣丞望著已經寫好的收購牌:“少一條船,十二石便運不走。是否等修好再掛?”
“為何要等?”
曹操把牌翻過來,劃掉十二石,改成六石。
“第一批上限是十二石。好船能走六石,倉能隔開,錢能當場付,便先收六石。餘下三千六百錢重新封好,船修完再說。”
東來經手、縣中見證與刺史部留下的人共同開匣。七千二百錢清點無誤,分成兩封。第一封三千六百擺到木案下,第二封重新壓泥,誰也不許拿來補修船、退舊錢或多收第七石。
傍晚,收購牌終於掛上倉門。
六百錢一石。只收六石。過母鬥,當場結錢。稅糧憑與買糧契分開;不賣不記名,滿數即摘牌。
圍著看的人不少,真正扛糧來的一個也沒有。
有人在外面問:“今日賣了,秋後會不會照著買糧契,說我家有餘糧,再加一份稅?”
縣丞張了張口,沒敢替曹操答。
曹操沒有朝人群喊話,先把縣丞叫到案邊,將詔副指給他看。
“買糧契不得倒抄稅簿。這一項,念出來。”
縣丞唸完,曹操才看向問話的人:“這張契,記你賣給東來多少。誰再拿它去加稅,你就帶契來找我。”
人群裡又有人問:“若六石收滿,後來的怎麼辦?”
“摘牌,回去。”
問話的人沒走,伸手拿起一串錢。錢已按一斗六十錢分好,圓孔買糧契放在旁邊,與倉另一頭的方口稅籌分得清清楚楚。
縣丞在見證欄按下印,那人便拉同伴過去看:“印在這兒。真要改成稅,找得到他。”
縣丞的臉繃了一下,到底沒有把印收回去。
人群漸漸散了。還有兩人蹲在母鬥旁翻看刻記,臨走也沒說哪日來賣。日頭貼山時,賬上仍是空的,案下三千六百錢一文未動。
縣丞有些坐不住。曹操卻讓人關好錢匣:“牌今日才掛,明日再開。沒人賣便一斗不收,不許去村裡催。”
第二日天剛亮,倉門外便多了一個人。
曹操認得他。
正是那日當眾說“不賣”,扛著整袋餘糧走出西倉的林姓糧戶。
這回他沒扛整袋,只挑來一隻小糧袋,放到公開母鬥旁。
“兩鬥。”他按住袋口,“多一升也不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