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重案六組》第121章 組長拿着逮捕令(1)

作者:異青人·2025-01-29

第121章

組長拿著逮捕令、搜查文書回到辦公室時,已經將近夜裡十點了。我們把目前情況一一彙報了下,組長秦浩陷入了沉思,坐在辦公桌前連續抽了兩根菸,當第二根菸掐滅時,他吐了口菸圈將其掐滅,然後說:“都回去早些休息吧。”

“雖然從最開始我都不認為林蔭夫婦會做出這種事,可目前證據又讓人不能不信。”吳勇聽了組長秦浩決策,有些不理解:“難道因為沒有實質證據,就放任他們不管?”

“現在他們什麼都不會做,也什麼都不敢做,一會兒我會讓人暗中監視包子鋪。只要他們不跑,也不急於一晚,回去都好好想想,林蔭夫婦是怎麼在店內殺人,怎麼處理屍體的,又是在哪浸泡的屍骨。”組長秦浩拿起水杯喝了口茶,語氣平淡地說:“有些時候可以急,有些時候則不能。林蔭夫婦跟李石兄弟不同,李石兄弟見案發便心虛逃跑,函昀說得對,這夫妻倆太過於沉穩,許是已經想好了應對之策。”

“把人抓回來,沒有確切證據讓他們認罪,反倒讓我們處於被動了。”孫肖漢起身穿上外套說:“現在北都報紙將這件事盯得十分緊,我們不能出錯。有一點兒錯,他們就會大肆報道。”

“這正是我擔憂的。”組長秦浩看向孫肖漢嘆了口氣:“一旦人抓回來,我們就不能讓林蔭夫婦有任何辯解機會。”

我沒在辯駁什麼,組長秦浩跟孫肖漢所說不無道理,古時包公斷案,在沒掌握確切證據之前,也不會將人抓捕歸案。簡單收拾了一下辦公桌,我起身要離開,這時組長叫住我跟吳勇說:“你們倆有車子,就辛苦一下,送送周函昀、董莉。晚上不安全。”

“妥了。”吳勇應了下來。

四人下樓,取車回來,吳勇先拉著董莉離開,我則負責送周函昀。將手電筒綁在車把上,周函昀坐在後面,詢問:“我還不知道你家在哪?”

“出穎衚衕。”周函昀淡淡地回答。

我倒被這條衚衕震驚到了,一臉不可思議,但卻也並沒有多說什麼,騎上了車。出穎衚衕在北都赫赫有名,裡面住著的人非富即貴,被當地人稱為金銀街,整條街都是做金銀生意的鋪子。

車子騎出一段路後,坐在身後的周函昀似乎覺得不說點什麼感覺有些尷尬,於是說道:“其實殺人,對於人體內血漬處理也是一個很重要環節,一不小心,血液就會噴濺得到處都是,而且根本無法清理乾淨。你仔細檢查包子鋪內牆壁了嗎?”

“檢查了,邊邊角角都認認真真看過,的確什麼都沒發現。”努力蹬車的我說道:“所以我在懷疑能不能不是在包子鋪內處理的屍體?”

“董莉說,被害人可能是去到店鋪時,遇害的。如果真是這樣,那些白天失蹤得人,林蔭夫婦不可能在白天就處理屍體,那進入店鋪失蹤的人,被關在哪了?還有一點,假設人是進入到店鋪,在不被人發現得情況下,兇手將被害人綁了起來,放在了某處。這種情況下,在把被害人從店鋪內運到另外一個地方,不僅是冒險,費二遍事兒,而且屍體在別處被處理完後,還要運回店內,也麻煩得很。”在後座的周函昀聲音輕柔地分析著:“所以林蔭夫婦真是兇手,在店鋪內處理屍體是最方便,也最簡單的方法。”

“話雖如此,可店鋪內真沒發現任何疑點。”我一邊騎車,一邊回憶之前潛入進包子鋪所看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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