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求一開始便盡善盡美,這本來就應該是一個長期而不斷改進的過程。朱永興也不會一開始便放開過多的權力,並不是他捨不得,而是沒有人會做得比他更好。
自信,穿越者的特有品質。別說是現在的朱永興了。哪怕是穿越成一個乞丐,也定要改天換地,得誰踩誰,美女成群……
“任何大明公民,如未經國法裁定,皆不得被監禁、沒收財產、剝奪法律保護權、流放或者加以任何其他損害……”
法治國家的第一步嗎?朱永興仔細審看良久,緩緩拿起玉璽,鄭重地蓋了下去。
總理處的主管查如龍張了張嘴。略有些無奈地苦笑了一下,躬身恭敬萬分地接過了這旨詔書。
十三世紀的英國法學先驅布萊克頓在大憲章確立數十年後就寫道:“國王不能屈從於臣民,但必須服從上帝和法律:因為是法律製造了國王。”
現在。朱永興不必服從於上帝,但此紙詔書一下,則在書面上形成了“王在法下”的理論依據,使大明真正走向了“法治社會”。
說到法治社會,便要嚴格它的定義。中國古老的法家學派的法治,是以君權為基礎的。跟現代以人權為基礎的法治,有很大不同。首先便是不能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次則是君主和官府並非依照法律而是按照自身意志施行統治。
另外,法治跟政治修明不可分。一旦政府官員顢頇**,法律反而產生毒素,成為迫害善良守法人民的一種殘酷工具,結果形成暴政,官逼民反。
所以,法治的本質在於政府守法,即為狹義法治。政府守法意在防止權力專斷,能透過公開、穩定的規則為民眾行為作出有效指引,進而提供生活的確定性和可預期性,使人們能合理安排和規劃自己的生活,實現法律之下的自治。因此,在朱永興看來,法治類似於誠實,政府不守法則類似於誘騙,違背了公民當初的守法預期。
“不過是沒有了生殺予奪的權力,朕亦不是濫殺之人,倒也不必可惜。”朱永興長長地吐出一口氣,指著旁邊的板凳示意查如龍坐下,沉吟著說道:“國家法律愈發達,法治在國家治理中發揮的作用越重要。這不僅有內在價值,還有外在功用。藉助豐富的法律,有效地貫徹執行和依法裁斷,會促進經濟交往的穩定和繁榮,能化解大量的社會糾紛和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和基本的公平正義。”
“萬歲天縱聰明,學識卓越,目光遠大……”
“但朕並不精通法律條文。”朱永興笑著擺了擺手,“躬親斷案嗎?朕可不去丟醜。”說著,他的臉沉靜下來,沉聲說道:“從小處看,法治能維護社會穩定;從大處說,能推動國家的崛起和富強,甚至能保幾百年不出現大規模的政治動盪。”
查如龍似懂非懂,雖然也知道自古以來所說的“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但這不過是個說法,也真有什麼特別的例子。至於法治所能起到的作用,他聽著有點懸,不是有點懸,是不太相信會有這麼大的作用。
其實朱永興說得並不過分,在大規模商業交換和工業製造的時代背景下,法治在英國的發展歷程中確實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藉助以法治為核心的政治治理方式,英國幾百年來沒有出現過大規模政治動盪,更推動了英國的崛起。
昭武元年,聖旨下,也許沒有太多人會往“王在法下”這方面去想,而是認為這是在彌補前朝弊政,比如錦衣衛、東廠、西廠之類的枉法惡行;或者是在給來源複雜的大明官員將領寬心,讓他們不必過於擔心朝廷會算後賬。
認識的偏差不要緊,畢竟人們還停留在封建社會,還為國家中興、君主賢明而歡欣鼓舞,誰也不會想得太遠,更不會想到幾十年甚至幾百年後的事情。
時間,也只有時間才能讓人們深刻領會其中的深意,也只有真正的貫徹執行下去,才能讓人們知道時代已經完全不同了。
第一百零九章 官員任用
最近身體不好,狀態也差,請大家多多諒解。
********************************************************************
新年依始,昭武紀年作為了新王朝穩固並進取的標誌,正式載入史冊,“想當年哪……”、“那還是昭武年間的事情……”老百姓常用的口頭語,便從此改變了。
儘管恩科很快便要開了,但官員的任命和派遣一直沒有停止,朱永興實在是有些信不過靠科舉選拔上來的文官。書院裡畢業的,南方老光復區的,或者是受過專門培訓的,或者是有實踐經驗的,不管你是不是科舉正途,不管你是不是有功名在身,大量的官員都被派往北方任職。
但無論怎麼說,這些官員都是知識分子,這點是不用置疑的。而作為明代的知識分子,能夠矢志不移,不受任何壓力的驅使,始終如一者是鳳毛麟角的。任何時代的知識分子,能夠頂得住生與死考驗者,就不同凡響了。然而,能夠再頂得住高官厚祿、花翎頂戴,抑或恩情和相知的誘惑者,更是萬里挑一了。知識分子最大的弱點就在於太想侍奉當朝者,如果當朝者給點顏色,他就會肝腦塗地。尤其是那些未入仕者,更是覓機會過一回官癮。
在這種思維狀態下,無論是哪個朝廷,即便是清廷,也會吸引很多的讀書人為其效力。而就朱永興來說,這樣的知識分子也是最容易收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