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我們一起生活了十五年,就是一草一木也都有感情了。
隨後女屍對我吩咐的第一件事,她讓我今天晚上就去祖墳,把祖墳裡的龍鳳棺拖回院子裡。
因為清風堂口有十萬萬隻鬼仙,以我現在的能力根本應付不了,所以她要我把她放進棺材裡。
明晚天一黑清風堂口的人會再來,讓我不要阻止,任由他們把她帶走。
聽完我止不住悲傷起來。
因為這樣我就再也無法看到她了。
可如果我強行把她留下,家裡肯定還要再添棺材。
就算我不考慮我爸那個坑貨,也得考慮考慮我二叔和我小姑。
想到這我默默攥起拳,問女屍第二件事是什麼。
“這第二天件事就是你要立堂口出馬,即便你把我送回去,清風堂口的人也不會輕易饒過你,只有你身上有了仙家,堂口立穩了,他們才不敢輕易對你怎麼樣。”
這個也容易,我太爺爺就是出馬弟子,回頭我問一下我爸,他應該知道怎麼做。
“第三件事呢?”
“如果你對我有感情,就在你有能力的那一天,把我重新接回來,就不枉費我陪伴你這十五年了。”
終於,我還是不爭氣地紅了眼睛。
爺爺頭七剛過,小姑、小姑父又相繼離世,現在連女屍也要走,我心裡不可能不悲痛。
我含著眼淚衝女屍使勁點頭,遲早有一天我會把她接回來,讓她永遠都不離開我。
女屍不再說話,臉上露出滿意的笑容。
大概又過了幾分鐘,背後傳來芳姨虛弱無力的聲音。
“小子,你再矯情下去,芳姨就真的變成灰了。”
我朝著聲音望去,卻沒有看到芳姨,反而是一堆冒著煙的灰燼在角落裡。
我試探性朝著灰燼叫了一聲,芳姨,是你嗎?
“是我,是我,你剛才用符的時候,不小心把我給點著了,如果你再不滅火,以後就見不到芳姨了。”
我趕緊收起眼淚,衝著灰燼一頓無影腳,好歹是把火星子給踩滅了。
“對不起芳姨,我第一次用符沒啥經驗,不是故意的。”
看著灰燼裡的殘肢斷臂,我也是無比自責。
“看你挺誠懇的份上,芳姨我呢,也不能跟你一個小孩計較,這樣,你明天去畫圈店給我買個新的身體,不過我有幾個要求。”
我連忙點頭,只要芳姨能原諒我多少要求我都答應。
“第一,身材要好,第二,臉蛋要俊,反正都重生了,那肯定要做個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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