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梟相》第110章 嘉靖四十年十月一日(1)

作者:吉檀迦利·2025-03-11

第110章

嘉靖四十年十月一日,第二次公審開始了。

這回,於可遠和林清修他們依舊沒有入堂作證,案情拖在了馬保寧身上,正是當初在縣衙出堂指證楚彪等人通倭的證人之一,他......突然暴斃而亡了。

沒人知道馬保寧是如何死的,又或許所有人都知道。

但沒人明面上講出來。

這個證人一死,常育溫和楚良立刻翻供了,否認之前在縣衙承認的一切罪行。

他們咬死是楚彪等幾個人私自通倭,自己只犯了失察和怠政的過失。當然,這樣的翻供並不能真正為難住在場的諸位大人,五個衙門各自派遣人手,前往東阿縣,將當日圍困倭寇的衙役和官兵接來,有這些人作證,楚良和常育溫的翻供就會顯得相當可笑。

但這同樣需要時間。

案情進行到這裡,必須先證明翻供無效,才能繼續審理下去,輪到於可遠他們出場。

其實,誰都清楚,誘導常育溫和楚良翻供的必定是左寶才,但他拿出怎樣的籌碼就不得而知了。於可遠並沒猜錯,在穩住李孝先的立場之前,他會千方百計地將公審拖延下去。

而現在,距離他自以為的“成功”,又漸漸近了些。

因為最近他藉助職務之便,連同其他幾個省份的同僚,不斷往山東都指揮使衙門,也就是趙雲安那邊派遣差事。

譬如,各縣皆有謊報,不是難民揭竿而起需要鎮壓,就是哪裡出現倭寇的蹤影,甚至連俺答部軍隊有可能進犯山東的謠言,也要趙雲安負責。

趙雲安很忙,忙得焦頭爛額,因為都是分內事,又不好推脫,搞得這幾日都指揮使衙門竟然比來了好些縣太爺的知府衙門還要忙,迫不得已之下,只能將李孝先的家眷送出都指揮使衙門。

這回,左寶才說通了田玉生,將家眷全部送往按察使衙門,並嚴密看押。這二人沆瀣一氣,其實和圈禁在巡撫衙門也沒什麼兩樣了。

......

嘉靖四十年十月五日,第三次公審開始了。

東阿縣知縣李孝先,東阿縣縣丞王安,東阿縣主簿陳世友進了大堂,各自坐在左側條案旁的小木凳上。他們現在並未論罪,身上還穿著官服,但每個人都憂心忡忡。

右側條案旁,站著於可遠,以及林清修等秀才。

兩個條案的正中央,幾個衙役將常育溫和楚良押送了進來。

“跪下!”

譚雲鶴猛拍驚堂木,然後怒喝一聲,宛如驚雷。

“咳咳。”

季黎換了個坐姿,雖然職務比譚雲鶴大,但這個案子他只是陪審,所以坐在了右案首。輕咳一聲將眾人目光匯聚過來,然後笑笑,“之前兩場公審,都在議章程和規矩,又證偽了常育溫和楚良的翻供,但這二人到底有沒有罪,有什麼樣的罪,該怎樣罰,這些我們還沒認真審過,也未曾上報朝廷。若無明確旨意,他們便只是革員,就算上堂,也要以禮相待。譚大人要他們跪下受審,這似乎不合規矩。”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