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4章
兩邊各放過一路,大家都相安無事。
但出乎於可遠意料的是,徐階竟然反對了。
徐階覺得自己苦心起草遺詔的目的之一就是放寬言路,這個張奇雖然為人狠毒,若因言論獲罪,豈非自己的功勞付諸一炬?因而力主從輕處罰,群臣們卻固執己見。
朝政亂象更甚,徐階更決心急流勇退。
隆慶二年七月二十一日,隆慶帝准許徐階辭官。
......
隆慶三年閏六月,李春芳任內閣首輔。楊博、申時行和於可遠共同舉薦海瑞升任為正四品的右僉都御史,同時巡撫應天十府。
李春芳應許。
應天十府便是嘉興、杭州、湖州、寧波、紹興、蘇州、松江、常州、鎮江、江寧。也就是徐階的老家。
這個訊息一經傳開,應天十府的所有貪官汙吏紛紛嚇得自動離職,一些高門大族甚至將紅門染成黑色,甚至連蘇州府等地的監督皇家織造的太監們,也將違規所坐的八抬大轎給改成了四抬。
可知海瑞威望之高。
海瑞當然也是滿懷抱負。朝廷將賦稅這樣的重任交給自己,他感到皇恩厚重。而一路上百姓夾道歡迎,更是令他淚流滿面。
上不負天子,下不負萬民。
他決心以澄清天下為己任,在江南大幹一場。
不說應天其他九府,單說徐階的老家松江,局面現在已經有些失控。只因海瑞在審理一樁冤案時發表的一番審理原則。
“凡訟之可疑者,與其屈兄,寧屈其弟;與其屈叔伯,寧屈其侄;與其屈貧民,寧屈富民;與其屈愚直,寧屈刁頑。事在爭產,與其屈小民,寧屈鄉宦,以救弊也;事在爭言貌,與其屈鄉宦,寧屈小民,以存體也。”
這番話直接捅了馬蜂窩。
什麼叫“凡訟之可疑者”?
就是案子有嫌疑。那有嫌疑直接調查,弄個水落石出不是很應該的嘛?但哪有那麼多時間呢?應天十府上下堆砌的案子不勝列舉。
那怎麼判?
也得判!
辦法就是兄弟相爭,判弟弟輸。
叔叔和侄子爭,判侄子輸。
貧富相爭,判富人輸。尤其涉及財產爭議的案子,直接判鄉宦輸。這哥審案原則概括起來就是為了維持尊卑有序的封建秩序以及救濟小民。
這原則施行下來,小民拍手直呼海情天。而鄉官們愁眉苦臉,直呼海公不公。
有冤假錯案的百姓們當然要奮起告狀,狀紙也愈發多。每個月放告兩次,每次都能受理幾千件案子。
但問題也愈來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