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你若是不懂法的話,我就給你普及一下。外公外婆死了,這房子的遺產繼承人是我媽媽,我媽媽去世了你作為配偶的確是有權利繼承,但是他還有我這麼一個女兒,我也是繼承人之一,我也有權利住在這裡。”
我今天本來就很惱火,誰觸我的黴頭都不行,我有家,我為什麼要住在酒店花那個錢?
我把我的衣服一股腦塞進行李箱裡,提著就往上走。
繼母氣壞了,跺著腳跟我爹撒嬌:“你看到了沒?你看到了沒?這就是你的好女兒!句句話都把你堵的死死的好女兒!”
我爹攔住我的去路:“凌笙歌,我說這個房子跟你沒關係,就是沒關係,你若是不服氣的話,
就去法院告我,現在你可以走了!”
“爸,你東湖的那個專案不想競標了嗎?”
我不說這個還好,提起這個我爸看上去更加惱火:“你還有臉提這個,你被慕御城兩次掃地出門,你居然還騙我!”
原來我爹已經知道了,什麼訊息傳的這麼快。
怪不得今天連門都不讓我進,他還真是現實啊。
我的戰鬥力在此時此刻全部被激發了,他越是不讓我進我就越是要進去。
我提著我的箱子從我爸的身邊擠過去,他沒想到我時隔幾年居然變得這麼不要臉,不再是之前那個任之宰割的小綿羊了。
當然,我從來都不是小綿羊,只是那時候我剛剛生完孩子虛弱的很,沒辦法跟他們抗爭,但是此時此刻不同了。
我硬要進去他們也不能把我扔出去,我提著我的箱子進了我的房間,用力把門給摔上,也把繼母的謾罵聲關在外面。
我收拾好我的東西也到傍晚了,樓下傳來了飯菜的香味。
我已經飢腸轆轆,便下樓去吃飯。
剛剛踏進餐廳,繼母就把我給攔住了:“你不要臉硬擠進我們家,稍後我會報警,現在你想進來吃飯門都沒有,沒有煮你的飯!”
廉者不受嗟來之食,他們的飯我可以不吃,但是廚房我得用。
幸好我的行李箱裡面還有一包泡麵,我掏出五塊錢拍在桌子上:“借用你們的鍋,這個錢是租你們鍋子的錢和水的錢。”
說著我就拿著我的泡麵進了廚房,我爹不在家去應酬了,繼母氣的渾身發抖。
繼母要衝進來要跟我理論,被她的小女兒給拉住了。
她的小女兒大我一歲,不像是老大那般沒有頭腦。
“媽,犯不著跟那種人一般見識,她在我們家呆不久的。”
呵,那就看看我能不能呆得久了。
我煮好了我的泡麵,他們家的冰箱裡有肉有菜有蛋,但是我這點志氣是有的,房子是我外公外婆的,我也有份,我住在這裡理所應當,但是他們的東西我是不會吃一口的。
我端著我的泡麵就坐在餐廳的角落裡,她們不想跟我同桌,我也不樂意跟她們同桌。
有時候我真的覺得我爹就是個傻缺,好歹我是他的親生女兒,他以後有什麼病痛災難我都會管他的,絕對不會坐視不理。
但是他放著親生女兒不要卻養著這兩個繼女,她們又不是什麼良善之人,還指望以後她們會給他養老送終嗎?
?傻是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