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宋》第2611章 卓然當然是王安石的堅定支持者(1)

作者:沐軼·2025-05-21

第2611章

卓然當然是王安石的堅定支持者,但是他也知道,改革步伐如果邁得太大,恐怕引起的反彈會很強烈。挨著他管轄的這一畝三分地,川蜀一帶若是都遇到了強烈的反對的話,下一步要在全國推開就更難。所以婉轉的跟王安石提到了放緩改革程序的建議,以避免矛盾太過激化,最終會讓改革夭折。

王安石卻勃然大怒,跟卓然大吵了一架。說卓然不信任他的話,他就捲鋪蓋走人,他去侍奉他母親去,什麼官都不要了。卓然氣得沒辦法,只好好言相勸,說自己不是那意思,只是提個建議而已,最終還得他自己拿主意。

王安石發了一通脾氣之後,又覺得有些不好意思,跟卓然道歉,說自己性子太急。卓然只有苦笑,因為王安石雖然道歉了,但是他還是堅持所有的改革必須按照他的思路往前推進。就算遇到阻力,人擋殺人佛擋殺佛,要有無堅不摧的勇氣,才能把改革進行到底。

卓然只好由著他,對那些把狀告到自己面前的人都裝聾賣傻,能推就推,能躲就躲。儘量不參加他們的爭鬥。

這些人對王安石改革的抱怨被報到了京城宋英宗那裡,甚至包括曹太后都收到了不少奏摺。可是這兩個人一來沒有在川蜀,不知道當地的情況,沒有切身的感受。二來對卓然有很強的信任,加上改革只侷限於錦官城和所轄的州縣鄉村,範圍有限,掀不起什麼大浪。倒不如靜觀其變,先看看情況再說。所以宋英宗和曹太后也沒有理睬這些奏摺,改革得以繼續往前推進。

卓然承受的壓力越來越大,越來越多的人在他面前告狀,包括有些功成名就告老還鄉的老臣。讓卓然很為難,於是卓然很希望找個機會去鄉下避避風頭。而就在這個時候,他接到了命案的稟報。

這命案發生在杏花村,這村名字跟那首詩牧童遙指杏花村沒什麼關係。因為在那詩之前,杏花村就得名字了,因為村裡長滿了杏花。

杏花村所屬的杏山縣派人緊急到城裡稟報,說在杏花村村頭的水田裡發現一具屍首。經過辨認是杏山村的一個莊稼漢,身中數刀,胯下的活兒還被人割走了,並且人頭也不見了。

負責勘察的是杏山縣的縣尉,在死者衣服裡找到了一些隨身物品,其中有姓名地址的賬單,找去讓家人來辨認,相貌已經有些變形,但大致還能認出,且確認衣服褲子是他的,並根據屍體身上的特有的疤痕和胎記,最終確定的確就是杏山縣客棧的陸掌櫃。

卓然到了川蜀之後,曾經下過公文,通告各地,發生命案如果不是當場抓獲兇犯,證據確鑿的,在主持偵破和抓捕罪犯的同時,要立刻快馬稟報自己,根據情況決定是否親自前往破案。

偵破案件如同救火,來不得半點耽擱,一旦耽擱,證據滅失將會對案件偵破帶來最大的障礙。很多案件就是因為證據沒有及時蒐集而無法破案的。所以卓然提出這個要求,就是想盡可能的參與到命案偵破第一線。

他是提刑官,按道理他只需要對下面報上來的案子進行審查就可以了。除非是他所在的地方發生命案他可以直接偵破之外,其他的地方他都沒有必要去的。但是卓然還是提出了這個要求,寧可自己辛苦一點,也要儘可能多的破案,打擊罪犯,維護一方平安。

所以收到快馬來報緊急命案的公文之後,卓然立刻帶著十多名捕快,藥葫蘆和小青小白飛奔前往杏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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