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宋》第2612章 從杏山縣的杏花村到錦官城(1)

作者:沐軼·2025-05-21

第2612章

從杏山縣的杏花村到錦官城,坐驢車要坐兩天。但是讓他們快馬加鞭,一天就可以到。所以下午時分他們就已經趕到了杏山村。杏山縣的知縣帶著縣尉等主官在城門口迎接,卓然已經派人先來通告他們,叫不必迎接了,只讓負責刑案的縣尉帶著當地捕快等候。

現在看見知縣還是帶著眾官設宴到門口迎接,卓然立刻臉都沉了下來,也沒有下馬。當下冷聲道:“我不是來聽取你們的什麼彙報,我現在破案如救火,難道你們不知道嗎?行了,酒宴你們自己留著吃,縣尉帶人馬上跟我走。”

聽到提刑官這番話,知縣頓時又羞又窘,連聲告罪,不敢違拗,趕緊的叫縣尉帶著人跟著卓然他們緊急趕往杏花村。

他們趕到杏花村時已經是傍晚時分了,按照卓然先前的公文要求,在可以的情況下,屍體儘量留在案發現場,不要移動。除非是屍體留在現場有可能受到嚴重損毀,或者難以保護的情況下才能轉移屍體。

由於之前有了嚴格要求,因此發現這具屍體依舊還是放在水田的冰層下。只是那水田派了衙役進行守護,不許任何人靠近。

發現屍首的杏仁兒和她哥哥也被通知不得擅自離開村子,在家等候,錦官城來的提刑官大老爺很可能會詢問他們一些事情。這話頓時讓杏仁兒高興起來,先前看見屍首的驚恐都已經渾然忘卻了,眼前只有提刑官的音容笑貌,不由一顆芳心怦怦亂跳起來,又是羞澀又是緊張。

可是左等右等也沒等來提刑官老爺,她實在忍不住,跟哥哥故作不經意的說了這件事。她哥哥才說道,提刑官已經把他叫去問了當時的情況,可能已經瞭解了,就沒再叫她去問。

杏仁兒頓時滿是沮喪,心想是我最先發現了那屍首,怎麼反倒叫我哥去問而不問我呢?要是把我叫去問,豈不是能近距離的見見這位年輕的提刑官,跟他說幾句話這一輩子也不冤枉了。

可是偏偏沒這樣的機會,思前想後,她忽然想到一個問題。如果自己有什麼發現而哥哥卻不知道,便可以提供給提刑官老爺了,不就能見到了嗎?於是她在那兒認真思考,想著有什麼東西可以讓提刑官老爺注意到自己,能跟提刑官老爺說上話的。

想來想去,忽然眼睛一亮,想起一件事。就是曾經在跳起來踩碎冰塊,踩進泥漿地裡的時候,好像感覺到腳下踩到了什麼東西。但是當時慌亂之下也沒留心,或許是石頭什麼的。

不過水田泥漿地裡一般不會有這些東西。因為犁田的時候,這些東西都會被扔出水田的。否則耕地插秧什麼的會劃傷插秧人的腳,或者傷到牛的腳,那就慘了。那這東西會不會是死在田埂田地裡的那個人留下的呢?

杏仁兒一陣興奮,她決定去看看。於是她趕緊出了家門,盡直往水田方向走,大概擔心被衙役攔住,不讓過去。可是到近前才發現,水田那裡已經沒人了,看來屍首已經被搬走了,現場也勘察完了。她順著田埂往前走,想看看當時發現屍體的地方。

可是仵作當時把屍體從田裡抬出來,已經把一大塊的冰都踩碎了。這讓杏仁兒有些弄不清楚當時她踩碎的地方到底在哪裡。當時很慌亂,也沒用心去記具體的位置。她隨便在水田裡摸了摸,沒有摸到,水很冰。

這時她聽到哥哥的聲音在不遠處喊她:“杏仁兒,吃飯了,你在幹嘛呢?”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