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宋》第4419章 卓然卻說道(1)

作者:沐軼·2025-05-21

第4419章

卓然卻說道:“有一種生前燒死,他的死亡機理是這樣的,這種人身體對疼痛極度敏感。在火災中,他們被火焰燒灼的時候,會引起劇烈的疼痛,而導致他出現疼痛性休克。很短的時間內心臟就會因為休克抑制而停跳。”

“所以他的死亡是由於火災引起的,但卻不是被燒死的。在他屍體被燒燬之前,他就已經死了。死亡的原因是因為火焰燒灼,使身體引起的劇烈疼痛,導致的疼痛性休克。”

“這種人在火焰把他的身體燒燬之前,他已經死了。所以他不會像其他的被燒死的人那樣,在咽喉裡或者肺裡面找到灰燼,也不會有咽喉受到燒灼的痕跡,這種人同樣應該判斷為生前被燒死。當然,如果在屍體沒有其他致死原因的情況下。”

曹勇聽卓然說完,不由得滿是鄙夷。可是對卓然所說的話,他卻又找不到適合的理由來進行反駁。

因為他對法醫瞭解的知識,遠遠不如卓然。他找不到合適的理由來對卓然進行反駁。

卓然又說道:“你判斷死者被火焚燒之前已經被殺,僅僅是因為他的喉嚨中沒有灰燼和沒有燒灼的痕跡。說明他是先被打死了,然後才被燒的。可是你在他身上找到了致命傷了嗎?”

曹勇一聽,立刻抓到了關鍵似的。興奮的說道:“對對,你提醒了我。我找到了死者臉上的淤青和毆打的傷痕。因為他死的時候,臉朝下撲倒的,他的臉部和身體的其他部位保持相對完好。所以我判斷,他是被羅尚武給活活打死了,死了之後才被火燒的。”

卓然說道:“他們相互毆鬥的確是事實,但是他們毆鬥的結果,卻不一定就是他死亡的原因。僅僅因為肌膚表面有毆鬥的痕跡,就判斷為毆打致死,這顯然依據不夠充分。必須要對屍體進行解剖,查清楚他真正死因,確定是否屬於毆鬥,然後才能做出這樣的結論來。”

曹勇很生氣,甚至忘了卓然的身份,氣往上衝,當即冷笑,說道:“說來說去,你還是想接手這件案子,然後由你來進行調查,你覺得這樣才能夠維護你們提前院的顏面。是這樣的嗎?如果是,我可以向官家提議,這件案子重新交還給提刑院來管就是了。”

卓然站起身,道:“如果你這麼認為,就曲解我的用意了。我只是不忍心眼看無辜的人受到追究,要承擔罪責甚至可能被處死,這才好意提醒。我既然已經發現了這個案子有端倪,我不會坐視的。因此不需要你上奏官家,我會親自寫一份奏摺給官家的,說明我的觀點。”

說著,拱了拱手,揚長而去。

卓然給皇帝的奏摺。闡明瞭自己的觀點。說這個案子很可能存在重大冤屈,天外天的那場大火已經最終被判定為失火導致的。因為證據很明確,有多人目睹失火的過程,而並非放火。

只因為房舍緊緊相連,又基本上都是木質的。這才導致一處起火,殃及池魚。很快便使得整個天外天成為一片火場,加上通道狹窄,不利於人員快速疏散。濃煙瀰漫,找不到出口的情況下,造成了很多踩踏,導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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