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8章
阿姆斯特丹跟倫敦之間的距離並不遠,以凱旋號的效能,只要一跑起來,按照這個時代航行的速度和時間來對比,幾乎可以說是“轉瞬及至”,十分的方便。
在方傑曾經生活過的那個世界,那個時代,阿姆斯特丹這座城市除了是荷蘭首都之外,給別人最大最深刻的印象怕就是她的顏色,永遠都是“粉紅粉紅”,這種“粉紅”可不是小孩子臉蛋的那種粉紅,而是,嗯,男人都懂的。
“上輩子”的時候方傑是沒有機會到阿姆斯特丹“旅遊”的,很多關於阿姆斯特丹的傳聞都是透過網路或者是朋友的嘴巴里獲悉,作為一個正常男人,方傑當然也想過啥時候到阿姆斯特丹浪一下,對,老司機划船從來都不需要槳的,為了這次最終沒能成行的旅遊,方傑還做了諸多的準備工作,譬如說了解了解阿姆斯特丹這座城市的歷史,雖然有很大可能人家阿姆的妹紙根本不會跟他聊歷史,只會跟他聊那啥,但方傑始終覺得,他是有能力在阿姆的酒吧裡依靠文才而不是人財撩到妹子。
世人皆知阿姆斯特丹荷蘭首都及最大城市,卻很少有人知道這個名字的由來是一個位於阿姆斯特爾河上的水壩,更不知道以粉紅色名揚世界的阿姆斯特丹,卻是被評為歐洲最安全的城市,嗯,這個結果充分說明了大禹治水成功的基本道理——堵不如疏。
追溯阿姆斯特丹的歷史,如果把倫敦這種建元不久就有人氣的城市比喻成一個耆耆老者,那阿姆斯特丹就如同是一個剛剛落成的,如花似玉的小姑娘。
在上個千年之初,也就是西元12世紀後期,那個時候歐洲的航行技術還相對落後,造船業幾乎還沒有成型,一些冒險者酒乘著由挖空的原木做成的“船”,從阿姆斯特爾河順流而下,並在河周圍的沼澤溼地之外修建了堤壩。
不久之後,“阿姆斯特丹”這個詞出現了,經過後世考證,最早於1275年10月27日被記錄在冊。當年,荷蘭伯爵弗洛瑞斯五世免除了透過這座大壩的費用。與奈梅亨、鹿特丹與烏特勒支等更古老的荷蘭城市相比,阿姆斯特丹的歷史相對比較短暫。
按照這個推算,阿姆斯特丹是於1300年被正式授予城市資格,這點方傑從諾蘭的口中得到了證實,作為荷蘭的世襲貴族,對於本國的那些歷史,諾蘭自然是很清楚的,畢竟家中的藏書他也看過,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不喜歡政治和軍事的諾蘭,愛好這些東西一點都不奇怪,換成是像“讓”那樣執著於國家強大的人來說,恐怕根本就不會去翻家中那些歷史古籍,除非裡面有跟戰爭相關的內容。
從14世紀起,阿姆斯特丹開始蓬勃發展,這主要歸功於與漢薩同盟的貿易。1345年,卡爾弗街成了市民朝聖的地方。
但是現在荷蘭人一點都不好過。按照諾蘭的說法,荷蘭人正在進行著一場“正義”的鬥爭,正在爭取應該屬於自己的自由。
其實方傑很早以前就知道荷蘭人正在進行一場艱苦卓絕的鬥爭,而這場鬥爭最終還是能夠取得勝利的,只是拖的時間有些長了。對於這場戰爭的來龍去脈,諾蘭在凱旋號前往阿姆斯特丹的路上,簡單的跟方傑聊了聊,畢竟不久之後方傑就要跟老諾蘭碰面了,如果說連這些基礎的情況都不瞭解清楚,對於談判是很不利的。
這場鬥爭最早要從本世紀初開始說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