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秀只知道相公家有三個堂哥,但一個都沒見過,主要是沒機會見。
畢竟,他們成親那天,自己還沒來得及認識婆家人,就被婆婆欺負得跑回了鎮上。
只知大堂哥在家種地,但最近這兩年開始養兔子,往酒樓裡送,因為有爹孃幫襯,日子過得倒也輕鬆。
二堂哥是個貨郎,聽聞他媳婦身體不好,為了給她治病,花了不少錢,日子過得緊巴巴的。
但為人卻長得一表人才,在鄉下來說算得上是美男,只可惜自己沒見過。
至於三堂哥頭腦靈活,常年穿梭在縣城與芙蓉鎮之間。做倒賣貨物的買賣。
並非那種普通的生活用品。而是城裡流行啥好東西,他就進些回來,去鄉下賣,賺個差價。
再把鄉下的山貨野味賣給縣城裡的有錢人,聽聞做得特別好,被鬨搶乃常態,一年不少賺,日子似乎比大堂哥家還要好。
唯獨這個二堂哥受媳婦拖累,日子一般般,卻也無比幸福,小兩口感情特別好。
田寶兒點點頭:“對,就是他,沒想到二堂哥竟然改行賣棉衣了,聽那意思,買賣還成。”
他萬萬沒想到,堂哥竟會放著穩定的貨郎不做,而去做這種季節性的買賣。
文秀眼睛瞬間一亮,來了興趣:“賣棉衣?新的嗎?”
田寶兒搖頭:“自然不是了,一件新棉衣價格可不便宜,誰會在一個貨郎手裡買,肯定是去布莊買布匹和棉花,自己回來做。二堂哥賣的是舊衣,也不知他從哪裡淘來的,瞧著還挺新。”
“不會是從死人身上扒下來的吧?聽說有不少膽大的人就這麼幹,然後拿出去賣呢。”
她可不是在嚇唬人,真有這樣的人,而且還是無本買賣。
以前他們村就有個靠死人發財的村民,不過他不在芙蓉鎮作案,都是去外地。
這樣的話,就算被抓起來,村民也不知道他在外面做什麼生意。
本來他家是村裡最窮的,上有生病的爹孃,下有四個半大孩子要養,想要吃頓飽飯都成了一種奢望。
結果呢,短短三年時間,人家不僅蓋起了青磚瓦房,還買了二十畝田,搖身一變,成了村裡的有錢人。
田寶兒放下手裡的刨子,一臉驚恐:“不會吧!這個我還真沒問,不過我知道是誰給她出的主意,想不想知道?”
文秀隨口問道:“誰呀?”再說這棉衣買賣季節性太強,最多做三個月,跟貨郎比起來,還是貨郎更穩當些。”
她對這買賣不太看好,總覺得為了這個放棄貨郎的營生,有點虧。
田寶兒直言:“是大姐,二堂哥說他去大姐鋪子裡送東西,抱怨生意難做,大姐就給他出了這麼個主意,連本錢也是她給拿的。”
文秀忍不住嘆了口氣:“我就知道是這樣,大姐那麼聰明,真不知道你們一家四口是怎麼想的?居然那麼欺負她,現在好了,大姐寧願幫堂哥也不幫你。”
她恨透了婆婆,要不是那個老巫婆,大姐肯定會全心全意幫相公這個弟弟,而不是大伯家的那幾個堂哥。
田寶兒趕緊搖頭:“誰說沒幫?當初收糧的本錢不就是姐夫借的嘛!”
文秀拍了下自己的腦袋:“瞧我這記性,怎麼把這事給忘了呢!不過,你們之間還是有隔閡,尤其是公公這麼一鬧,大姐對你們這些孃家人,更不會有好臉色。”
她雖然跟大姑姐接觸不多,但也能看出來她是個很好的人,要不是孃家人傷她太深,對寶哥這個唯一的親弟弟,肯定比對堂哥他們還要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