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認,我確實挺混蛋的。囡囡,現在無論我怎麼說,都無法彌補,但我還是想爭取一下。”長歌看著她,滿眼的真誠。
這三年來,長歌不斷的給家裡寄東西,每次都有容宜的那份,就是想著有一天能彌補原主犯下的過錯,如果長歌自己是容宜,肯定會殺了對方。
但現在長歌不是,而且從原主的記憶中得知,容宜是很心軟的一個女孩子,所以,他想讓這個女孩餘生不會再活在陰影下,她應該像以前一樣陽光明媚。
其實這幾年容宜的氣也消得差不多了,只是還需要一個發洩的渠道,把心裡的鬱氣都發洩出來。
容宜沒說話,起身回了屋,不大一會拿了半瓶酒出來,還有一個小棉花團。
在小棉花團上倒了一點酒,拉過長歌的胳膊就開始抹。
“嘶~”長歌吸了一口涼氣。
“哼!”容宜哼了一聲,接著倒酒抹,最後用手絹包了起來。
看著這樣的容宜,長歌笑了起來。
“笑什麼笑?”容宜沒好氣的說道。
“開心。”長歌說道。
“我可還沒原諒你呢。”
“囡囡還要出氣嗎?保證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容宜看向長歌,覺得三哥說的沒錯,這個二哥確實變了,只是還是一如既往的混蛋,對於人心的拿捏,向來都是這麼準,吃準了自己會心軟。
“我要去逛街,要買東西,你掏錢。”
反正他工資高,那就花光他的錢,好好宰他一頓。
“行,我掏錢。”長歌爽快的答應。
“我還要吃西餐。”
“可以。”
容宜換了一身衣服,拿著一個布包,出了門。
“國慶,國慶,又跑哪去啦?我要上街去買東西,你去不去?有好吃的。”
容宜站到樓前開始叫兒子,這小子天天不著家,吃完飯就跑出去跟小夥伴玩了。
這小子是國慶節生的,所以取名孫國慶,比容洵小半歲,是個淘小子。
“媽媽,我在這!等等我!”遠遠的就聽見一個稚嫩的聲音傳來,然後就看到孫國慶邁著小短腿飛快的跑了過來。
小臉髒兮兮,身上全是土,像個小花貓。看到長歌立馬揚起笑臉,“二舅。”
“嗯。”長歌笑著點點頭。
“你看看你,早上剛換的衣服,又弄的這麼髒,真是要氣死我!”容宜一邊拉著他回家,一邊數落著,全然不見當初溫柔的性子。
果然,再溫柔的女人,面對調皮的孩子時,都會秒變暴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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