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那些人可不敢這麼做。
都會假裝“偶遇”他,巴結著問好。
現在卻成了過街老鼠,徹頭徹尾成了笑話。
徐文龍等人被分別關在地下室的倉庫裡。
郭偉手下十二人分班看守,並立刻開始審訊。
郭偉只帶著一名工作人員,奔向了退休的老主任家……
相對於郭偉,李仲飛要做的事可太多了。
首先要親自跑一趟省人大。
去向領導們彙報此事。
聽取領導們的指導。
然後再馬不停蹄地回來,協調市紀委監委,監督他們對徐文龍等人進行全面審查調查。
當然,郭偉現在乾的活,是為了節省時間。
誰知道龍明珠會不會干預市紀委監委的工作。
等郭偉拿到了徐文龍等人的口供。
再加上他所掌握的證據,就可以直接讓監委把幾人移交到市檢察院進行核實調查了。
同時李仲飛還要召開市人才常務會。
撤銷徐文龍等人的職務。
再接下來就是對檢察院進行監督,看他們是否對監委提供的調查材料有異議。
有沒有新的調查結果等等。如果一切正常,就要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對徐文龍提起公訴,進入到法院程式環節。
法院會根據相關調查報告和違法犯罪證據進行判刑。
這是針對徐文龍等人的一套程式。
關鍵是這其中還牽涉到龐向華案。
李仲飛還要翻舊賬,對檢察院和法院當時經辦該案件的相關人員進行調查。
當然通常情況下市人大是沒有直接調查權的。
但對於情況複雜,案情重大的案件,李仲飛是有權啟動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的。
還可以啟動罷免程式,對檢察院和法院相關人員進行罷免。
這就是李仲飛的底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