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3點30分,溫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徐鵬博親自帶隊,前往永嘉縣昆陽鄉抓捕潘志龍和潘斌武。
永嘉縣公安局調集了警察、武警、民兵共計五百餘人,形成了拉網式搜捕態勢——平均250人抓捕一人的規格,足以見得此案的重視程度。
潘志龍和潘斌武的老家東村、西村緊鄰大山,地形複雜,群山呈半圓形環繞,便於隱藏。
警方在村裡展開逐戶排查,同時對周邊山林進行搜捕,但連續幾個小時都沒有發現兩人的蹤跡。
就在搜捕陷入僵局時,一名村民向警方舉報:“昨天下午在翟田山割草時,看到一個長得像潘志龍的人,慌慌張張地往山裡跑。”
5月15日下午3點40分,警方調整部署,兵分四路對翟田山展開大規模搜山行動。
此時天空再次下起小雨,山路溼滑泥濘,民警們深一腳淺一腳地在山林中搜尋,不放過任何一個隱蔽角落。
天色漸暗時,一組民警在一棵楊梅樹下發現了異常——地面有新鮮的泥土翻動痕跡,旁邊還散落著幾片迷彩服的布料。
民警們立刻圍攏過去,大喊:“出來吧,我們已經看到你了!”片刻後,一個渾身沾滿泥土的身影從樹下的泥洞裡鑽了出來,正是潘志龍。
他雙手抱頭,聲音顫抖地大喊:“我投降,別殺我!”此時的他,頭髮凌亂,臉上佈滿劃痕,曾經的暴富夢早已被恐懼擊碎。
而潘斌武自案發後便一直心神不寧,看著警方大規模的搜捕行動,更是惶惶不可終日。
5月15日深夜12點,他帶著分得的18萬贓款,獨自一人來到永嘉縣公安局自首。
“我知道跑不掉了,心裡實在太害怕了,每天都睡不著覺。”面對民警,潘斌武懊悔不已,如實交代了自己參與劫案的經過。
最後剩下的汪明國,在得知潘海兵被抓後,意識到大事不妙,帶著贓款逃往文成縣妻子的孃家。
警方根據潘海兵的供述,迅速鎖定了汪明國的逃跑方向,向文成縣公安局發出協查通報。
文成警方立即行動,在全縣各主要路口設卡攔截,並對汪明國妻子的親屬住處進行嚴密監控。
5月15日下午,警方在汪明國岳父、岳母和大姨子家中,搜出贓款18萬元。根據親屬的供述,汪明國躲進了下令頭後山的白巖洞。
5月16日凌晨,警方組織警力包圍了白巖洞。這座天然溶洞地形複雜,岔路眾多,民警們小心翼翼地展開搜尋。
在溶洞深處,民警發現了蜷縮在角落裡的汪明國和他的妻子,兩人看到民警後,沒有任何反抗,乖乖束手就擒。
至此,歷時六天,這起震驚全國的假運鈔車劫案成功告破,四名嫌疑人全部落網。
2001年8月8日,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
法庭上,潘海兵、汪明國、潘志龍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法院經審理認為,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冒充銀行押運人員,騙取銀行鉅額資金,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
潘斌武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罪行,具有從輕處罰情節。
最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潘海兵、汪明國、潘志龍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潘斌武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5萬元;汪明國的大姨子王德因窩藏贓款,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並處罰金1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