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死前搏鬥留下抓痕和皮屑,這點確實是強有力的指向性證據。”
但很快,兩人就注意到了一個疑點:田小福和田大福容貌極其相似,唯一顯著區別是田小福耳後有顆綠豆大的肉痣。
而巧合的是,驗傷記錄顯示,那道關鍵抓痕正正落在肉痣的位置,並且肉痣消失了,僅留下一道長長的血痕。
田小福自辯稱,案發當晚他一直在茶館,直至戌時末才離開茶館回家。
在歸家途中,他遭人從背後捂住口鼻,昏迷前好像聞見藥味。
甦醒後他發現自己身處窄巷之中,只覺脖後劇痛且滿是粘稠血跡。
他匆忙跑回家,清洗後才發現那顆肉痣不見了。
怎麼不見的,他自己也說不明白。
他天性膽小,遇到此事心中害怕不已,又聽聞出了命案,不敢聲張。
衙役押著他,去了他招供被人襲擊的地方,以及甦醒後所在的窄巷。
兩者相距不過幾丈的距離,地面腳印雜亂,衙役沒發現被拖拽的痕跡。
窄巷裡也沒發現血跡,因此認定田小福撒謊。
茶館眾人原本都能為田小福作證,證明案發時,他在茶館當值。
可荊山縣人人都知田小福有個孿生哥哥。
衙役一開始也懷疑過,貨郎溫伍看到的會不會是哥哥田大福。
畢竟連縣城人都分不清兄弟倆,何況一個外地貨郎,且那時光線昏暗。
可當衙役去田大福家,卻怎麼都找不到田大福了,問了一圈,無人知其下落。
贓銀下落不明,另一個嫌疑人也下落不明,官府便懷疑是兄弟倆合謀報復殺人。
兄弟倆樣貌酷似,田小福雖日日在茶樓做工,卻是個寡言的性子。
店中無人會刻意去觀察打掃服侍之人耳後是否有痣。
衙役合理懷疑茶館眾人看到的,並不是田小福,而是田大福。
當衙役反覆詢問,並將田小福帶到眾人面前,那顆肉痣已消失。
以致於眾人越想記憶變得模糊,大部分人對案發時當班之人究竟是田小福還是田大福開始含糊其辭,變得不敢確認。
如此一來,原本看似穩固的不在場證明便土崩瓦解了。
官府由此推斷:若案發時當班的是田大福,那麼製造了不在場偽證的田小福必然與殺人脫不了干係,極有可能兩人合謀分贓,田大福或許已攜贓潛逃。
“這不對啊!”林知夏指著卷宗上兇器的記載。
江成立時會意:“若真是兄弟二人合謀,既能帶著贓銀逃跑,那也能將兇器帶走,怎會蠢得將兇器藏在自家院中!”
“此外,”林知夏放下卷宗,低聲道:“這肉痣的消失太過刻意。就算田小福是真兇,搏鬥時恰好被死者抓掉肉痣的可能性極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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