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當天:前女友成我丈母娘》第661章 十年之約(1)

作者:旺柴不吃魚·7個月前

談判桌擺在東海剛清理出來的港口邊,海風帶著鹹腥味。

東瀛來的使團,個個腰板挺得筆直,但臉色灰敗。

條款白紙黑字:

一、割讓三處靈脈礦場,座標精確到分。

二、賠款白銀三千萬兩,分二十年付清。

所有款項,指定用途,東海和北境的重建,每一筆去向都得公示。

使團團長簽字時,筆尖在紙上頓了很久,最後才重重落下,墨水洇開一小片。

他沒抬頭,把文書推過來。

這邊接過去的人,是夏心怡指派的戶部官員,面無表情地查驗,蓋章。

柳生宗信的信,是半月後送到山河關的。

信封素白,沒有任何紋飾。

林天在書房裡拆開,信紙上是筋骨分明的手書漢字:

“林天閣下:”

“此番國戰,東瀛敗了。

非敗於刀劍不利,敗於武道之心蒙塵,摻了太多權謀與貪念。

先師臨終所言,‘劍道當如赤子,澄澈明淨’,學生以往不解,今日痛徹心扉。”

“即日起,封劍入山,閉關十年。

以十年光陰,磨一劍,求一個‘純’字。

十年後,若閣下仍在人間,願請閣下移步富士山下,再論劍道高下。”

“另,楚門遺毒,盤根錯節,恐未清除乾淨。

閣下珍重。”

“——柳生宗信 頓首”

信不長,林天看完,把信紙放在桌上,手指在“楚門遺毒”四個字上輕輕敲了敲。

他鋪開紙,研墨,提筆回信。

寫得很慢,字跡沉穩:

“柳生閣下:”

“劍道無疆界,然武者有故鄉。

所求不同,道卻可同參。”

。了下記我,約之年十“

”。亡興論不,月風談只,酒清壺一飲共,待相友以能我你,時彼

”天林——“

:兵親來,好裝信把他

”。啟親信宗生柳,瀛東往發“

。去出轉,信過接兵親

。山群莽莽外關著看,邊窗到走天林

。短不也,長不,年十

。事些一白明想,人些一讓夠足也,事多很生發夠足

。紙信的上桌了拂輕輕,戶窗過穿,息氣的潤著帶,來吹向方海東從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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