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我那迷人的老祖宗【完結】》第309頁 見蘇榛一身素衣站在車旁(1)

作者:紫魚兒·2025-08-14

見蘇榛一身素衣站在車旁,身後是堆得像小山似的箱籠物件兒,臉都白了:“蘇娘子您……您這是做什麼?快、快把東西放回去,我家公子交待過那都是給您的賠罪禮,不用退回來的。”

“不必了。”蘇榛的聲音清亮得很,讓周遭探頭探腦的看客都下意識閉了嘴傾聽:“季管家,這些東西是盛家的,便該物歸原主。我即不欠盛傢什麼,也受不起這份‘賠罪禮’”。

圍觀的人群裡發出低低的抽氣聲,誰都知道盛家富庶,卻沒想到“賠罪禮”也能闊綽到這份上,更沒想到蘇榛能眼皮不眨地全退回來。

季管家的臉徹底白了,嘴唇哆嗦著:“蘇娘子,您這是何苦,公子他是真心……”

“真心與否與我無關了。”蘇榛打斷他,從懷裡掏出一張清單,上頭是她連夜寫好的明細,“麻煩管家按單子清點,數目對了,便在這底下畫個押。”

她把清單遞過去,“從今日起,我蘇榛與盛家再無瓜葛。往後是福是禍,各不相干。”

季管家攥著清單指節泛白,心裡明鏡似的。按規矩,哪有這樣退東西的?

先就是盛府根本沒打算讓她退,就算要退,正經的路數該是蘇榛託個相熟的長輩或是穩妥的中間人,遞個話過來,說“盛家的心意領了,但緣分已盡,財物不敢受”。

最後由中間人出面,約定個私下的時辰,把東西悄悄送回盛家庫房。

清點也該是關起門來的事。核對完了,盛家這邊寫張“收訖”的條子,蓋上管事的私印,交給中間人帶回,算是兩清。

從頭到尾悄無聲息,連門房都得支使遠了,絕不能讓閒雜人等看見。

若是講究些,還得備些茶點謝過中間人,臨走時再塞個紅包,叮囑一句“外頭莫要聲張”。

畢竟退婚本就是傷體面的事,財物往來更是敏感,傳出去只會讓兩家都沒臉。

尤其是對蘇榛這樣的姑娘家,按老理說,更該藏著掖著,可眼下呢?

蘇榛親自來了,竟帶著銅鑼敲得半個城都知道了,還把東西就堆在大門口,任人圍觀指點。連清點都要當著眾人的面,畫押的清單恨不得貼在牌坊上。

這哪是退東西?這分明是把盛家的臉面掀開在日頭底下曬!反正這丟人的事兒二房三房沒一個出來的。

季管家看著蘇榛那雙亮得像刀子的眼睛,也知道她就是故意的。可……罷了,好在盛老爺子也給他放了權,是盛家對不住人家姑娘在先。事已至此,再講規矩反倒落了下乘。

按她的意思辦吧,至少能落個“盛家依了她”的名聲,總比被人指著鼻子說“仗勢欺人,強留財物”強。

“咚”的一聲,印章落在紙上,蘇榛拿回畫了押的清單摺好揣進懷裡,轉身就走。經過那堆物件時,連眼角的餘光都沒掃一下。

直到蘇榛帶來的車隊消失在街角,季管家還僵在原地。他見過多少千金貴女、世家公子,卻從未見過哪個女娘能有這般說斷就斷的狠勁!

周遭的議論聲也逐漸平息著,再往後幾日,竟沒人再說“蘇榛被盛家拋棄”,而只剩下滿街的……

什麼呢?

反正家裡有未嫁女娘的都會教女兒一句:瞧人家蘇娘子,自己立得住腳才是真本事。

***

半個月後,聖上賜婚口諭密錄便由小司護運回了盛家。

口諭雖不比正式聖旨,但也是以“密錄”形式寫下,並由宮中核對後出具“傳諭憑證”木牌,作為回鄉後向地方官或家人證明口諭真實性的依據。

因重雲仍在京城未歸,迎接儀式上由家主盛老爺子代將密錄錦盒捧入正廳。開啟后里頭是黃綢襯底的宣紙,寫的是聖上賜婚的原話:“盛家嫡脈孫跟熙國公府次女解櫻年貌相當,著即賜婚,擇吉日完婚。”

盛老爺子帶領全家三跪九叩並誦祝詞:“蒙聖上恩寵,吾家榮幸,當世代供奉,不忘皇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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