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你一起過去。”
克羅斯將卷宗當回原本的位置,又合上《監察委員會章程》,最後整理一下衣服,起身,向外走去。
“也順便看看他,是如何在我這裡胡鬧的。”
……
啃了一半的漢堡,喝了一半的可樂,還有塗滿番茄醬的薯條框亂七八糟地丟在長椅上。總長奧托斯一臉怒氣地坐在那裡吃著薯條。他一個人佔據了三個位置,且鬍子拉碴。要不是他那身衣服,克羅斯都有可能把他當成青年公寓的房東。
有幾個年輕人正站在旁邊陪同,一臉無奈又不敢得罪的樣子。
看,這就是現在的偵探。窺一斑而知全豹。
克羅斯微微皺眉,心想。
呵,真是囂張,還一點規矩都沒有。這種人居然能當上總長,呵呵,真是世風日下。
靠近之後,他發現他的皮鞋還沒擦,上面全是泥點。克羅斯不禁又皺了一下眉。
“大人,”林恩說,“我們監察長到了。”
“老子不瞎,”奧托斯頭也不抬地說,“也別他媽跟老子廢話。說,什麼時候放人?”
林恩看向克羅斯。
克羅斯面無表情,用平板的聲音反問,“大人為什麼認為,我會放人?”
“那你告訴告訴我,”奧托斯抬起頭,用佈滿血絲的眼睛瞪了過來,“他們犯了什麼罪?”
“無可奉告。”克羅斯說,“《偵探行為守則》第25條規定:偵探公會全體成員,非因職務需要,不得向他人打聽正在辦理的案件,亦不得將所知悉的案件資訊透露給無關人員。大人,這種連新人都能背得滾瓜爛熟的條款,您,不會不知道吧?”
“少他媽跟老子放屁!”
奧托斯猛地站了起來——他比克羅斯高出一頭半,他在俯視自己。熾烈的火焰在克羅斯頭頂點燃。
“守衛隊的兄弟剛剛同我們一起打了一場硬仗,結果你轉頭就把他們抓了!這是他媽的什麼道理?!啊?誰讓你抓的人?又是誰允許你這樣做的?”
骯髒的唾沫星子濺了克羅斯一臉,鏡片上還沾上了一塊薯條的碎屑。好臭,好惡心,好髒!
怒火騰地一下就燒起來了。
但他選擇了剋制。
不能發火,忍住。
我不能做被情緒支配的廢物。
他籲口氣,他摘下眼鏡,將食物殘渣彈飛,又從懷中掏出眼鏡布,對著鏡片哈了一口氣,慢慢擦拭起來。
“大人,我只能回答‘無可奉告’。”他一邊擦一邊說,“我也絕不可能因為你的一句話,就私自放走嫌疑人。”鏡片擦好,他重新戴上,然後盯著對方的下巴,說,“這叫瀆職,這叫執法犯法,這也叫以權謀私。就算總監大人親自來了,我也不可能這樣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