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仁杰,田輝和楊穎在西雲縣匯合後,在西雲警局的協助下對嫌疑人員逐一傳訊審查,很快吳達在董宇輝的家裡搜出了另一支56式衝鋒槍。
經過王鵬的核對槍號,正是西寧縣武裝部被盜的另一支衝鋒槍,另外秦仁杰還在董宇輝家裡搜出二百多發子彈,其中八十發子彈的彈殼上標有“80.31”字樣。
經過突審,董宇輝供出槍彈是範偉放在他家裡的,他的槍彈的來歷並不知情。秦仁杰立即傳訊範偉,範偉供認西寧縣武裝部的兩支56式衝鋒槍是他協助張苞盜走的。
同時,範偉還供出了另一名嫌疑人範毅。範毅向秦仁杰供認:發生在陽州的那起槍殺案系他和張苞所為。
董宇輝,範偉和範毅一致供稱:張苞在十一月七日返廠後曾說:“前幾天,我在西京打死一個老頭,先朝老頭前胸開了一槍,老頭中彈後轉身,我又對著老頭後背開了第二槍。打死老頭後我在他衣兜裡翻出一堆破爛,懊惱之餘將老頭拖入公路排水溝。”
範偉還供述:“張苞去江南之前,向我索要了一把上京產的不鏽鋼餐刀,並用砂輪打磨鋒利。張苞還當著我用黑色膠布將刀柄纏好,還用幾張舊信紙捲成了一個臨時刀鞘。
隨後秦仁杰等人在範偉,範毅和董宇輝的指認下,在張苞在廠裡的宿舍中搜出了和11.3案發現揚自制刀鞘用信紙相同的信紙。
至此,西京11.3肖海榮槍殺案告破,兇手就是被認定已經在川渝省油江縣擊斃的張苞。秦仁杰在煙海中尋覓一粒沙,大海撈針還真的被他撈到了。
八月十七日傍晚,東海省東州市黃興鎮沿河路12號。楊慧玲把一鍋飯煮上,灶膛裡的火燒得很旺,鍋裡的米湯翻i滾,熱氣瀰漫了整個廚房。
楊慧玲拿勺子攪了攪鍋裡的米飯,嚐了嚐,把火調小,轉身去收拾晾在院子裡的衣服。
幾個小時後,楊慧玲的屍體泡在黃興水庫大吊橋下的回水灣裡,黑色連衣裙的扣子掉得只剩一顆,右拇指上還纏著白天碰破時的創可貼。
八月十八日,天剛矇矇亮,東州市黃興鎮派出所的電話響了:“黃興水庫大吊橋下漂著一個人,你們快來。”
打電話的是黃興鎮東榮村村民李同春,聲音抖得幾乎說不成句。李同春說他天沒亮去水庫收漁網,走到水庫邊看見一團黑乎乎的東西,以為是舊衣服,走近了才發現是一個人。
黃興派出所所長朱儁接到電話後,立即帶著幾名派出所民警驅車趕到黃興水庫,在大吊橋下看到一具屍體浮在水面上,便迅速封鎖現場,防體人為破壞。
同時,朱儁向東州市警局,東海省刑偵總隊反映情況。八點半鐘東州警局刑偵隊刑偵員趕到現場,十點鐘,秦仁杰帶著幾名助手也來到黃興鎮。
二十多名身穿警服的人,在大吊橋下緊張忙碌著,法醫王鵬蹲在屍體旁邊勘驗。周圍沒有人說話,只有水浪一下一下拍打著水庫岸邊的石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