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蔡主任是知道這個事兒的,因為南鑼鼓巷街道辦辦理了知青下鄉的檔案,市裡再發到縣裡,最後落到了崔村公社。
而蔡主任就是管公社財政和物資調配的工作,也是管理知青的專職幹部。更上一級就是崔書記,但崔書記不可能這些事情完全面面俱到。
見一直沒有知青過來報到,新村那邊也沒有反應,蔡主任以為這些知青是中途跑了,或者是還沒有來報到,新村那邊方村長也不知道這個事兒,所以並沒有在意。
本來想等著雙搶忙完了以後,再把事情彙報上去,這樣知青的安置費(由生產大隊統一支配,非街道辦給的那一部分,用於在落腳的公社建房,補助糧,購農具等等)就可以各種名頭先挪用,緩發,最後形成壞賬不了了之,反正人沒來報到嘛。
即便是人來了,他也有理由扣下,遲來兩個多月,你當國家的上山下鄉政策是開玩笑的嘛?
沒把你抓起來送到縣裡知青辦就算不錯了。
這樣的情況一般是退回原籍,那樣可就有汙點了,再分配就不知道是什麼更加貧苦的地方。
嚴重的還得送去勞改。
為了消除影響,遲到的知青可不得再孝敬點?
安置費可是有標準的,這裡外裡他蔡主任可以倒騰多少出來?
想法是美好的,但現實是骨感的。
誰知道那些知青第一天就跟著新村直接搬遷過來了啊?
不應該是新村建好了他們再來報到的嗎?
或者先來崔家公社,再由公社領去(分配)給平安新村啊?
這下弄岔了,錢,蔡主任已經挪用了。
知青,並沒有逃,而是早就到位了並且勞作了兩個月。
但報道的事兒,大家都給忘了。
這下尼瑪尷尬了。
可讓蔡主任再把這個錢給掏出來,他是死活也不願意的。
“方村長啊,知青們報到的事情沒有問題,報到時間就按照你們新村搬遷的時間來,這個也沒有問題。”蔡主任雖然有點想在這中間做點文章,但新村前段時間可是給公社裡置換了整整一萬斤肉食,到現在他們公社還沒有消耗完。開玩笑,有了這一萬斤肉食,他們能做很多事情,用來給社員們發福利改善生活才是最次的選擇。
用來跟其他兄弟單位交換物資,平賬,換帳……
這批萬斤的肉食就是他們的武器。
所以,萬萬不能現在跟方平安翻臉,新村的物資庫裡,他們稀罕的東西還多著呢。
所以知青報到時間的問題,他根本不必考慮,用這個來拿捏方平安,沒有意義。
但安置費用他也是真不捨得。
“但這安置費,上面沒有批下來,因為你們確實沒有第一時間報道。我現在去縣裡要幾個月前的安置費,這也不合適是吧?報早了你們為何不報道?報晚了這中間幾個月幹嘛去了?這問起來也不好解釋,而且什麼時候能批下來也不好說。”
其實蔡主任找的這些理由還比較合適,因為即便是新村這邊給忘了,也是不合規矩的,真的追究起來,新村是要受批評的。
但——方平安又不是在編幹部,批評幾句我要不會掉塊肉,無所謂了。反正有證明人,第一天宋大隊長龐支書就來看過了,而且王主任程主任,包括崔書記等人都能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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