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平安不知道這些內情,他也確實無所謂,畢竟是自己等人先給忘了。那點安置費算他方平安頭上也無所謂,儘快把事情給辦妥就行,他不懂這些彎彎繞繞。
本來這事兒就這樣了,但蔡主任下一句話把他給惹火了。
“你看你們新村家大業大的,而且你們不是一直說要自力更生嗎?這點兒安置費補貼什麼的,就你們自己承擔了吧,不然這報到時間萬一上面查起來,咱們解釋著都很麻煩是不是?”
不對——
我家大業大不是你不給安置費的理由啊!
我們村自力更生不向上面隨便伸手沒問題,這是為了保證公家不插手,以免被摘桃子。
但知青下鄉是國家政策啊!知青並不是村民,只是掛靠不是落戶!
在南鑼鼓巷建新村的時候,因為是在城裡,街道辦也沒有知青點,而且平安新村是實驗性GC主義新村,所以當時特事特辦沒有什麼安置費。
但現在是真的下鄉開荒建村了,搬遷的時候,楊曉蜜等人街道可是每人給了30塊補貼。
剩下的到地方是由公社給補上的,64年GWY有專門的通知,王主任還給專門說過這個事兒。每位知青的國家安置費標準為200-250元(不同地區略有浮動,邊遠地區更高一些,因為含交通費與禦寒物資)。
當然到了地方不是給現金,而是各種物資補貼。
比如說這裡面建房費約100塊,用於建造集體宿舍或者從村子裡購買房屋作為知青點,不能說知青來了白住吧?
當然你要自己建房也行,村裡的宅基地你用了也得算錢是不是?
租房,有現成的你不住,那就是你自己放棄集體宿舍咯。
錢,不是給知青的,但知青在平安新村住,那麼他們幾個的建房費用就得從公社劃撥到新村頭上,平白要撥出去500塊啊!那蔡主任當然心痛了,因為已經挪用了。
還有農具購置費約50——公社總得給你鋤頭鐮刀什麼的吧?生活費補助約50——用來抵消前3-6個月的口糧補貼,醫療教育費約30,預留培訓或醫療支出……
當然,每個地方的政策與執行標準不一樣,而且是不是嚴格執行還是調整使用經費,那就是地方上的事情了。知青來了,給公社造成一定的負擔而且耽誤生產,公社照顧知青也得花人力物力,國家補貼就用到了這個上面。
但——不管怎樣你得給啊,要證明報道時間和與上面解釋也是你的工作範疇,不能因為我家大業大你嫌麻煩就算了。
這邏輯不對啊!
方平安立刻明白了過來,蔡主任這老小子八成是把安置費給黑了。
他的臉色立刻陰沉了下來,這是算計到自己的頭上來了?
如果你說公社有困難,緩緩,我能理解,以後還不還再說,都是一個公社的互相扶持一把那是小事兒。
但你說我家大業大就應該自己承擔,那以後呢,是不是我家大業大你們就可以過來打秋風了?黑掉任何國家給普通村子的基本政策?
我新村踏馬就成了你們吃空餉的那個指標了?把我當槍使了這是?
到時候真查到我這裡,我踏馬怎麼解釋?
那不能夠!
方平安雙手叉在胸前,整個人向後仰著,很冷漠地說了一句話。
“蔡主任,你有沒有聽過這麼一句話。”
”,的給不我,拿以可你,的你給我“
”。搶能不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