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妻子復仇的丈夫》四百一十二章 志在必得(1)

作者:掙生活費·11個月前

“我沒辦法信你。”柳岑雙手絞得發白,“你贏了還好,輸了,我只能是沙灘上等死的魚。”

楊子江示意她落座。

“理解你的顧慮,政治反撲的結果你就是牢獄之災。”他手四下點了點,“畢竟這種虛假的平靜,隨著時間的推移,會成為真實,而且質量還很不錯。”

柳岑不安地扭了扭身子。

“雖然現在的結局……不完美,但再起風浪,我和春風恐怕下場更慘,現在他還在牢裡。”

“我知道僅憑說辭你不會相信,但還是來了,因為志在必得。”楊子江撫著易拉罐上冰冷的水珠。“你是受害者,我希望用理性和利益說服你。”

柳岑的眼神變得游離不安,手捏緊了沙發皮革。

“公平正義這些空洞無力的宏大敘事,我不談。”楊子江走到窗外,向東望去,“你能獲得的最好平靜,也要不斷承受折磨,這條幽靜的龍騰大道,會是你一生的殤。”

陰霾的烏雲,令中午的光線極其晦暗。

“他們不要的女人,會丟到前面的俱樂部當公共用品,可能直到年華老去一身傷痕,才能獲得自由。”楊子江敲了敲窗戶。

“這是你要的平靜嗎?”

死寂。

“25歲,一切都來得及,你有權決定要什麼,不要什麼。”楊子江推開了窗,呼吸著溼漉漉的寒冷江風。

“意志自由,才是真正自由。”

他回頭笑了笑:“來感受下勇敢,不羈的風。”

柳岑猶豫起身,站到他邊上,看著滔滔江水。

“新鮮,潮溼,令人清醒,就是……有些冷。”

“習慣了振翅高飛,才敢於凌空一擊。”楊子江掩上了她面前的半扇窗,“他們給你的金管局編制,我不阻攔。”

柳岑聲音低低:“這是開條件了。”

“五百萬和其他饋贈不追究,都是你的合法收入。”楊子江向東一指,“苗圃路口有個每週俱樂部,隨時可以給你提供保護,孫淳之流不敢去。”

風聲凜凜。

“抓捕滕浩後,警方會給你提供安全屋,直到庭審結束。”

“我的價值……這麼高?”柳岑大吃一驚。

楊子江關上窗,屋內一下安靜了。

“現在我們共謀?”

柳岑遲疑地坐了回去,看了看他。

楊子江做了個請的手勢。

“透過交流,我覺得你是思維縝密,先謀後動的人。”柳岑不停捏著手指,“可我還沒答應,你就說要抓滕浩,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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