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妻子復仇的丈夫》四百一十二章 志在必得(2)

作者:掙生活費·11個月前

楊子江呵呵笑了。

“非極端情況,不會如此。”

“可以不擇手段,但不輕用?”柳岑也輕笑,“但願你,不,你們有正義感。”

“你的聰明和政治敏感度令我驚奇,給你舞臺能發光。”楊子江鼓了下掌,“給你觀察我們的機會,選擇加入,會給你提供仕途和生活上的保護。”

“我沒野心。”柳岑慌忙分辯。

“你已經進入了體制,就向上生長吧,這裡適合你。”

柳岑目光和他對視片刻,鄭重點點頭。

“雖然都是承諾,但我信你,你給了我一個充滿希望的未來,不抓住,一定會後悔終生。”

“這就是天分,一切都心照不宣,你信我有手段,我信你會相信。”楊子江仰頭幹了酒,“很多時候,一旦攤牌,路就走死了。”

“謝謝楊先生教我政治智慧。”柳岑欠身。

“開工。”楊子江一揮手,“滕浩是太平洋金融的舵手,他背後的力量極其強大,所以要扳倒他,證據鏈必須無懈可擊。”

摸了摸鼻子:“我在唐鎮別墅裡裝了監控,都拍下了。”

柳岑身體瞬間暫停,過了幾秒,尖叫一聲捂著臉藏進了沙發裡。

這時候說什麼話都不合適,楊子江默默喝著酒。

似乎聽見了沙發裡的心跳。

到十二點了。

時間過得真快。

一個特殊的中午。

“我無地自容了。”柳岑的聲音鑽了出來。

“理解,調整一下抽離情緒,我們只討論法律。”

過了兩分鐘,柳岑慢慢坐起,低頭整理著西裝:“抱歉失態了,請繼續。”

楊子江示意她喝兩口,恢復平靜。

“影片記錄了滕浩的猥褻、強姦、和故意傷害罪行。”斟酌了一下語言,“但它在法庭上是非法證據,因為程式不合法,私人住宅採集,沒有得到司法授權。”

柳岑試探地問:“那你不是違法了嗎?”

“是,觸犯了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使用竊聽器材罪,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三項刑法。”

“是不是你父親……會保你?”柳岑投來詢問目光。

“惹到滕浩,他保不住,我不會讓事件發展到要他保的地步,那政治上已經輸了。”楊子江搖搖頭,“違法證據鏈無法收集,滕浩知道也只能乾瞪眼。”

柳岑驚地一掩嘴:“法律無法懲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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