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大明之朕有帝國時代系統》第36章 如此可以令吏治嚴明(1)

作者:墨雲凡·2025-09-20

第36章

“如此可以令吏治嚴明,戶部奏報有數,國庫漸豐,雖為嚴苛,然可救時弊。奈何後繼無人,貪腐復熾,徒將江陵之功盡付東流水。”

朱由校聽明白了,這不就等於是給每個部門安排好專案,定好期限,還要多部門互相監督,動不動就開除你,甚至還要治罪砍頭,這可比後世的公務員狠多了。

怪不得張居正死後,沒有一個人為他發聲,萬曆將他這位老師視為敵寇,大臣們也是紛紛贊同,將新政徹底推翻,導致人息政消。

李邦華亦接言:“今朝廷若欲重振國計,當以江陵遺策為法。臣請陛下:

一則明諭中外,為張江陵平反正名;二則命戶部、工部重修黃冊、魚鱗冊,逐一丈量田畝,核實賦額。

三則令考成之法再行於百官,使地方不得上下其手,虛報逃避。四則嚴禁豪強寄籍,抑兼併之風,庶幾可救賦役之弊,固社稷之本。”

朱由校聞言,眸光炯炯:“善!張江陵之法,固有失當處,然其大節未可詆譭。朕自當敕諭百官,昭雪江陵,昭示天下—朕不憚行其遺法,重整朝綱!”

說罷,他頓了頓“若國用不充,兵食不繼,縱有百萬勁旅,何以禦敵?若豪強兼併不抑,田賦名存實亡,何以庇民?此皆江山社稷之大患。”

其實從後世的角度來講,張居正的改革是有些是成功的但也是失敗的,就拿考成法來說,那個就相當於現代的KPI考核系統,每年、甚至細化到每個月給每個官員發“任務清單”,而六科給事中就相當於“HR專員”,按月核查,然後內閣再進行復核,如果有官員全年3次未達標,就會被直接開革。

這雖然極大程度的提高了官員的行政效率,但是在古代這個官員一手遮天的時代,不少地方官員為了完成自己的業績,會採取極端手段。比如為了讓自己的“賬面數字”好看,往往會層層攤派、加派雜捐,甚至逼迫百姓提前繳納。就像是後世有些公司為了業績,年底拼命衝刺、濫竽充數一般。

結果是:一方面,財政收入和軍費供應得以充盈;另一方面,基層百姓負擔驟增,苦不堪言。

再加上張居正去世之後,朝廷內部黨爭再起,東林黨人視其為“斂財酷吏”,群起而攻之。地方上那些曾被張居正壓制的豪強大族,也趁機翻案,指責考成法的嚴苛與弊端。

於是,考成法雖在短期內收效顯著,卻也埋下了民間怨憤和吏治浮華的種子。終究,“成效”成了數字遊戲,“政績”成了門面文章。

然而,張居正畢竟看到了明朝財政與兵備的危機,以鐵腕整飭,力圖挽救頹勢。這段歷史,既是明代的寫照,也是後世官僚體系永恆的困境——如何讓考核不淪為表面文章?如何讓吏治不成為百姓之災?

朱由校聽罷李邦華、方從哲的奏言,也不免陷入沉思。他知道,若要繼承張居正之遺策,既要汲取考成法的長處,也要避免其激化矛盾的弊端。最要緊的,還是守住“為民請命”的初心,不使數字成為壓榨百姓的刀。

朱由校沉吟片刻,指出了此政的弊端:

“考成法雖然有助於提高朝堂效率,卻也有其流弊。地方官員為了考績達標,往往鋌而走險,搜刮民財,或虛報冒領。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導致這原本是為督促吏治、整肅朝綱的利器,反倒成了苛政橫行、民不聊生的禍根。

“再者,考成法本意在於令吏治有章可循,按月考核、按年定功,六科給事中又時時督察。然因制度過於嚴苛,稍有差池,官員即有貶黜、罷斥之虞。久而久之,朝野上下,惟恐考成不合,遂生事功浮誇、報喜不報憂之風。政績雖在紙面光鮮,實則掩蓋民間疾苦,釀成了基層官吏的“數字政績”,而非“民生政績”。”

朱由校語聲低沉,似自言自語:“考成法,猶如雙刃之劍。若無良吏奉公,便是酷吏催科;若無聖主明察,便是粉飾功績。然其初衷,仍為國計民生,不可全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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