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大明之朕有帝國時代系統》第89章 而鹽稅本應國家稅收之支柱(1)

作者:墨雲凡·2025-09-20

第89章

而鹽稅本應國家稅收之支柱。”畢自嚴神情愈發痛惜,“然鹽引壅塞,鹽課百病叢生!”

“臣曾經大概估計過,若我大明子民,按一億口計,人日食鹽四、五錢不為過(約合現代15-18克)。一年下來,全國需鹽約十八億斤(明代斤,約600克)之巨。”

“兩淮、兩浙諸大鹽場,產能本可足用。按現今每斤鹽官方價(‘工本’給灶戶+商人成本+官方正課)約合銀兩分計,此一項若能順暢,國家鹽課正項收入每年至少應收三百六十萬兩白銀!此尚不計商人運銷之利,朝廷亦可分潤。”

“然現實如何?”畢自嚴語氣陡然拔高,充滿悲憤,“其一,宗室、權貴奏討鹽引成風!如福王殿下就藩河南,得請大量‘長蘆鹽引’,實則為批條子免稅走私!商人只需孝敬王府少許財物,便可憑此引避開沿途重重稅卡,逃避鉅額鹽課正項!”

“其二,鹽場管理之弊已入膏肓!運司官吏盤剝灶戶(製鹽戶),灶戶困苦逃亡,產量銳減;鹽課大使、鹽丁上下其手,官鹽產出不足、質量低劣,私鹽必大行其道。”

“其三,鹽引壅塞,積年舊引未銷,新引商人又領不到,持引商人往往十年不得行鹽!官鹽不濟,私鹽氾濫,官府鹽課收入十收其一二尚屬不易!今年至今,全國鹽課實收,竟......竟不足五十萬兩!”

此言一齣,暖閣內落針可聞。朱由校也沒想到,要知道大明可是三十稅一,就這麼低的稅率,竟然還有人要逃稅,簡直是貪心不足。

十八億斤鹽的需求,三百六十萬兩的理論稅收,到手不足五十萬?這是何等觸目驚心的窟窿!

“至於商稅......”畢自嚴的聲音已近枯啞,“更是凋敝已極!祖宗定商稅原三十取一,然自正德、嘉靖後,士大夫清議洶洶,言‘天子不重利’,遂多方裁撤稅關、蠲免商稅!商賈視為‘雜課’,朝廷亦視為‘小錢’!”

“臣請舉例:南京乃天下貨物輻輳之地,秦淮兩岸商鋪鱗次櫛比。然國初所設多個稅關,至萬曆年間只餘一二。”

“一豪商從蘇杭販絲綢千匹至南京,按三十取一,本應收銀三四十兩。但實際過鈔關一次,因胥吏層層刁難勒索,商人所費‘常例’人情遠超正稅數十倍。商人無奈,或繞道規避稅卡,或賄賂胥吏,所繳正稅,實十不足一。更有官紳之家,直接操縱商行、牙行,倚仗免稅特權,大行包攬居奇之能事,商稅衙門形同虛設。”

“再看運河。臨清鈔關乃北地咽喉,國初年收商稅達白銀十萬兩。如今商船過閘,需奉送‘常例’、‘陋規’如過江之鯽。商人苦不堪言,轉而賄賂漕幫,將貨物搭在漕糧船上,偽裝成官物運輸,漕運靡費甚巨,商稅卻點滴不歸朝廷。戶部所記臨清鈔關商稅,去年僅收......一萬三千兩!”

隨著畢自嚴一條條抽絲剝繭,將那如山的積弊和觸目驚心的稅收流失資料呈在御前,朱由校的面色由最初的陰沉,轉為鐵青。

暖閣內炭火熊熊,卻驅不散那刺骨的寒意。

“陛下!痛切之處,尤在與兩宋相較!”

《宋會要輯稿·鹽貨》中記載,兩宋鹽法雖有弊,然其‘鹽課專賣之利,半於田賦’,元豐年間(宋神宗),天下鹽課竟達二千二百萬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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