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哲推開頂樓辦公室的門時,方臨珊已經換好了一身簡單的白色T恤和淺色牛仔褲。頭髮隨意地紮成馬尾,正彎腰繫著運動鞋的鞋帶。
他站在門口,眉頭微蹙。
“方小姐——”
“是“臨珊”……”她頭也不抬地糾正,手指靈活地打了個結,直起身看他:“我很快就好了。”
陳明哲的目光在她身上掃了一圈。
今晚的她,沒穿高跟鞋,也沒穿那些精緻得像是要去參加商業峰會的套裝,甚至連妝容都淡得幾乎看不出。
可不知道怎麼回事,這樣的她,反而讓人覺得很靈動:“我能說你這麼出去很危險嗎?”
“不能。”小妞兒輕描淡寫地回應著,從床上抓起另一套衣服扔給他:“換上。”
陳明哲下意識的接住,展開一看——是一件跟他平時風格截然不同的黑色T恤,和一條休閒褲。
“這是?”
“出門穿的衣服啊。”她眨眨眼,“總不能讓你穿著西裝去遊樂園吧?”
“遊樂園?”這三個字一出來,他眉頭皺的更緊了。
“方、”剛一張嘴,他就知道自己錯了,於是便改口道:“臨珊,我沒去過這種場合,我怕……”
“七百萬。”她打斷他,雙手抱胸,唇角勾起一抹玩兒味的笑:“合同第七條,乙方需無條件配合甲方的合理行程安排。”
這話一落,他沉默兩秒,終於妥協了:“我需要十分鐘。”
“五分鐘。”說著,小妞兒豎起五根手指:“我在樓下等你。”
就這樣,五分鐘後,陳明哲下樓時,方臨珊正靠在車門邊等他,沒辦法呀,勸,勸不住,就只能妥協了,誰叫他拿了人家錢呢。
“還不錯嘛。”她上下打量著他,語氣裡帶著幾分調侃:“比我想象中適合休閒裝。”
男人聞言,低頭看了眼自己身上的T恤,又看了看她的——兩件衣服的款式幾乎一模一樣,唯一的區別是她的胸口印著一隻小小的狐狸,而他的則是一顆被箭射中的愛心。
情侶裝!
這個認知讓他呼吸微微一滯。
“臨珊。”他開口,聲音比平時柔了一些:“這樣穿不合適。”
“巧合。”她笑眯眯地打斷他,拉開車門:“上車吧,再晚要排隊了。”
聞言,他看著她故作天真的表情,忽然有了種被算計的感覺,但還是上了車。
不過,方臨珊剛拉開車門坐進副駕駛,餘光就瞥見了後視鏡裡那輛可疑的黑色轎車。
“別回頭。”她低聲提醒正要啟動車子的男人,手指在導航螢幕上快速劃了幾下:“有記者跟著。”
陳明哲一聽,指尖在方向盤上輕輕一敲,目光掃過後視鏡——那輛車保持著不遠不近的距離,車窗貼著深色膜,但鏡頭反光還是暴露了對方的意圖。
“坐穩,三分鐘搞定。”說著,他單手穩著方向盤,另一隻手掛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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