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夢熊心中劇震,看向朱常洛的目光裡難以抑制地閃過一絲驚異。
這……這真是一位傳聞中“沉溺修道、不問世事”的親王能說出來的話?
句句看似平和請教,實則精準地點在了南洋治理最核心、也是最模糊的問題上。
無論是“補充條則”對立法解釋權的觸及,還是“臨機決斷”對軍事行動效率的追求,都顯示出這位康王殿下對權力執行的本質有著超乎尋常的洞察力,其政治手腕絕非等閒……
說白了,怎麼表明一個機構有權力。
就是擁有整人的能力,軍權是再整人之後的兜底能力。
他抬眼望去,只見朱常洛依舊安然端坐於王位之上,面容平和,眼神清澈,彷彿剛才那番綿裡藏針的話語只是隨性而發。
葉夢熊深吸一口氣,知道自己遇到了一個極其難纏的對手。
“殿下所慮,實乃老成謀國之言,臣……深表贊同。”
“南洋情勢特殊,確需靈活變通。於大明律制定補充條則,以適應當地民情,確有必要。”
他話鋒一轉,開始設定“安全閥”:“然,臣以為,此‘補充條則’之制定,需慎之又慎。其一,其範圍應僅限於《大明律》未詳盡規定,或確與南洋風土嚴重衝突之處,不得與律法根本原則相悖。”
“其二,制定過程,應由王府牽頭,但須經由總督府及按察司詳加審議,確保其不違律意,不損國體,方可聯署頒行。”
“其三,此類條則,應視為試行,定期檢討,若有不妥,應及時修正或廢止。如此,方能既保靈活,又不失法度。”
這是他能為朝廷法度爭取到的最大限度的程式制約。
對於軍權,葉夢熊同樣採取了限制性同意的策略:“殿下明鑑,兵貴神速,確需臨機決斷之權。然,此權亦不可濫用。臣以為,可定為:凡涉及百人以下之武裝衝突,或三艘以下小型艦船之區域性摩擦,王府護衛統領或當地駐軍千總依防區劃定可權宜處置,但須於事後十二時辰內,將事由、處置過程及結果,詳報聯席經略衙門備案核查。”
“若事態擴大,則必須立即啟動聯席經略,共商對策。此外,此臨機決斷之權,不得用於主動挑起戰端,僅限於應對突發西洋挑釁與土人叛亂。”
朱常洛靜靜地聽著葉夢熊的補充和限制,臉上依舊帶著那抹令人捉摸不透的溫和笑容。
他心中清楚,葉夢熊的這些限制條件是必然的,也是他可以接受的。
“葉總督思慮縝密,所設條款合情合理,既保效率,亦存制約。”
朱常洛微微頷首,表示認可:“便依總督所言。日後這補充條則的擬定,與臨機決斷權的行使,還望總督及諸位同僚多多監督、指正。”
他沒有再進一步索要,而是適時地表現出合作與尊重的姿態。
他知道,權力的博弈並非一蹴而就,今日能達成此共識,已為王府未來的施政打開了局面。
“殿下從諫如流,實乃南洋之福。”
此後月餘,南洋的權力格局在一種微妙的平衡中逐步過渡。
總督府龐大的機構開始分批遷往爪哇島東北部的新址,大量的文書檔案、官員家眷、以及部分駐軍踏上了東去的航程。
南洋城內,原本屬於總督府的許多職能開始逐漸向康王府轉移或進行對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