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六零當團寵》第四十六章 葷腥(2)

作者:修身齊家·11個月前

晨練、看病、看書,偶爾上山采采藥,制製藥,日子不要太悠閒。

悠閒得宋小滿都有些看不過去,乾脆選擇眼不見為淨,躲了出去,每天不是上樹掏鳥蛋,就是下河摸魚蝦。

說他不務正業吧!

偏偏他每天都有收穫,多的也沒有,但給他自己補充點營養總歸是夠的。

搞得宋苗說也不是,不說也不是。

也有那起子眼皮子淺的,讓自家的孩子巴巴的跟著宋小滿的屁股後面走,就圖著貼補一下家裡。

不少孩子跟著宋小滿走了幾趟,才驚訝的發現,事情根本就不是那麼一回事兒。

宋小滿一抓一個準的小魚兒,聽到他們的腳步聲就跑得一乾二淨;宋小滿隨便爬棵樹都能找到鳥蛋,等他們也爬上去,卻只有憤怒的鳥媽媽……

宋小滿吃了肉,他們卻連湯都喝不上一口。

這怎麼跟?怎麼學?

根本沒法跟,也學不了一點。

宋小滿的小尾巴也就越來越短,最後只剩下不放心他的宋立夏。

於是,宋家村就多了一個奇景:

大三歲的哥哥宋立夏,給小三歲的弟弟宋小滿當小跟班。

宋小滿掏鳥蛋,宋立夏負責接;宋小滿抓魚,宋立夏負責裝;宋小滿去大峰山溜達,宋立夏負責認路;宋小滿打兔子,宋立夏負責撿石頭……

說好聽的,叫兄友弟恭;說句不好聽的,就是狼狽為奸。

甭管天上飛的,地上跑的,水裡遊的,只要被這哥倆盯上了,就只有一個結局:

送進他們家的廚房,被宋苗巧手烹製一番後,端上他們家的餐桌。

大頭當然是,給治病救人賺工分的大功臣--宋南星。

剩下的三分之一,則會平均分配給宋立夏和宋小滿兩兄弟。

至於宋大志和宋苗?

問,就是不好這一口。

偶爾,宋南星也會去大峰山逛逛。

只是,宋南星的收穫,除了常見的藥材,就是一些野菜,稍微貴一點的藥材都遇不到,更別說野雞、兔子之類的葷腥了。

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

看問題不能只看一面。

宋南星遇不到葷腥,未必就是一件壞事。

畢竟,野豬和狼,在某種程度上,也算是葷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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