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南朝貴公子是我冒充的這回事》第472章 正少年(2)

作者:東周公子南·17天前

別說日日練球,就是夜夜練也甘願!

六人中樂小胖玩蹴鞠時間最長,射門有一套;修靈佑搶斷最猛;王揚速度最快,爆發力最好。

在荊州的時候,王揚曾經和樂小胖、殷小五他們玩過兩次蹴鞠,但對抗性都不強,又兼踢花樣。

所謂踢花樣就是脫離射門計分,改為比較自由輕鬆的獨踢和傳球,以踢出花活為主,在唐朝又叫“打球”和“白打”。

王揚玩花樣毫無優勢,比賽當中玩玩鬧鬧,也沒看出什麼特長來。但一認真集訓,立時顯出不同。

首先王揚運動已成習慣,沒穿越前哪怕一天忙到晚上九十點,也會盡量在忙完後擠出三到四十分鐘有氧然後洗澡,隨後才能集中寫作或者電影遊戲。不過有時候實在太忙,連運動時間都沒有,那就只能用彈力帶假裝抗阻,聊勝於無。這也是王揚穿越後能快速恢復鍛鍊的原因之一,因為這本就是他的習慣。

穿越之後沒有跑步機,出去跑又不合士族身份,但得益於陳青珊悉心教導武藝和每日堅持站樁打下的身體底子,王揚此時的耐力與敏捷在一眾富家子弟中脫穎而出。

再加上敏銳的洞察和決策力,臨機應變與反應,現代足球見識,讓樂小胖等人一致擁護他做隊長,安排陣型和訓練。

“樂兒,你頂在最前面,負責射門。你不用防守,就待在前頭等機會,球到你腳下果斷打。但有一點,你不能站著不動,要來回動把人帶開。你動起來,防守你的人就得跟著你動,他們一動,空檔就出來了。

小修,你居中,負責接應和搶斷。球在前場丟了,你要去搶,搶下來後不要急著往前塞,先穩住,看清楚樂兒的位置再傳。如果他被盯死了,你就往兩邊分。

庾兒、小紀,你們倆在左右兩路。接到球后只有一個要求,就是快快出球。儘量一腳傳給小修或樂兒,不要自己多帶,多帶就容易被對方貼上來。如果其他人被盯死,你們也可以找機會從側翼射門。

老丁,你在最後面,負責堵對方衝過來的人。對方帶球突進來,你得攔住。對方射門,你也得擋下。但如果球在別處,你不要追過去,守住自己位置就行,保證後場永遠有人......”

王揚不是沒考慮過由自己做前鋒。

他速度快、爆發力好、臨門一腳的判斷力也不差,單論射門能力,不比樂小胖弱。幾天的集訓裡,他試過幾次前鋒位置,確實能進球,但他很快就意識到一個問題,即只要他做先鋒,中場的組織就上不來。

修靈佑搶斷雖猛,但傳球不行,搶下球來不知道往哪送;庾於陵和紀交輔在邊路能跑能接,但視野有限,看不到全域性;丁大富更不用說了,純粹防守,組織能力幾乎為零。並且此時又沒守門員,他相當於最後防線。在這支臨時拼湊的隊伍裡,只有王揚有拿球后看全場、判斷最佳出球方向的能力。

如果王揚去做前鋒,固然能多幾個射門機會,但中場的球出不來,修靈佑搶到球后沒人接應,只能盲目往前開大腳,大機率被對方截走。樂小胖再能射門,球到不了腳下也是白搭。

所以王揚給自己的定位是中後場自由人,在修靈佑身後,丁大富之前,進攻時壓上去接應傳球,防守時退回來協防補位,不固定在前場也不釘死在後場,哪裡有需要就去哪。類似全能中場,兼拖後組織核心。

“來!”

王揚伸出手,掌心朝下。樂小胖第一個把手拍上來,然後是庾於陵,修靈佑,丁大富,紀交輔——

“一!二!三!”

六隻手猛地向上一揚,六個少年同時大喊:

“別太放肆,沒什麼用!!!”(y the force be with you)

此身當此日,正是少年時......

————

注:①《南齊書·蕭潁胄傳》:“穎胄弟穎孚在京師,廬陵人修靈佑竊將南上,於西昌縣山中聚兵二千人,襲郡,內史謝篹奔豫章。”

②李尤《鞠城銘》說“法月衡對,二六相當”,由此產生是兩方各六個球門還是各一個球門的爭論,學界尚未有定論。包括一共十二人的說法,還有學者認為是一共二十四人。依我的推斷,兩個球門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一來漢時蹴鞠與軍事科目密切相關。《漢書·藝文志》將《蹴鞠二十五篇》收到“兵技巧十三家”之中,劉向《別錄》曰:“蹋鞠,兵勢也。所以練武士、知有材也。皆因嬉戲而講練之。”既要練兵,當講隊形。六個球門太亂,攻防不易集中,踢起來易成混戰,人少門多,也和用兵之道不符。並且從建造為便的角度,十二門也不如兩門簡捷。

二來《西京雜記》記漢成帝好蹴鞠,群臣以為“蹴鞠為勞體,非至尊所宜”,天子言“擇似而不勞者奏之”,就是要選一個相近但是不勞累的遊戲,於是就有了彈棋。這一說法未必是彈棋的真實起源,有可能是出於附會,但卻可以反映出此說法流傳之時,彈棋與蹴鞠被認為相似。而彈棋是黑白各六子(這也是我不贊同王子今先生主張雙方是各十二人的原因之一),兩端各有一洞,這和蹴鞠雙方各有一門正好相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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