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的結局也證明了我的主觀判斷的正確性。
「如果你們理解了這一點,就應該理解,我無法更新現場,無法請示指揮中心,都是因為現場條件所限的臨機處置。
「在面對著機槍和狙擊槍威脅的情況下,我不可能採取任何增加暴露風險的行為;當我與匪徒正面交火後,更沒有時間抓著電臺,請示上級!
「超過二十名荷槍實彈的匪徒,大量的自動武器。機槍。狙擊槍,現場條件完全符合『武力升級條件』。
「我和正常武力升級情況的最大區別是——我用錄音機替代了我的嘴。Who care?區別在哪?區別在,我探出腦袋高聲喊話,被爆掉的不是那個座椅,而是我的腦袋嗎?
「甚至在這樣極端的情況下,我都想盡辦法完成警示程式,我不明白,這有什麼可質疑的?
「另外,我希望澄清一點。審查委員會總是強調『我的主觀判斷』,但是根據《格雷厄姆訴康納案》判例,最高法院判決,警員在『有合理根據認定嫌疑人對警員或他人產生致命或重傷威脅時』,可以使用致命武力,明確示警並非動用致命武力必要條件。
「判例始終強調的是『客觀合理性』,我的行動既客觀,又合理,不僅符合判例。符合聯邦法律,同時也符合《加州警用武器管理條例》。符合《LAPD行動指南》,等一切你們能夠找到的法律。」
馬修一直面帶微笑,以一種淡淡的戲謔口吻完成了陳述,到了最後,他緩緩起身,挺直的腰背彷彿神祇的雕塑,沐浴著晨光的臉龐充滿神性和莊嚴:
「你們不能因為我活著,匪徒死了,而認為責任在我。各位問問自己,和我換位而處,能不能從那片戰場活下來。
「我能活下來,僅僅是因為我夠強,而不是因為我違規執法!」
他面色肅穆,指向窗外紀念碑的方向,聲音振聾發聵:「英雄不應被詆譭和辜負。」
會議室中一片寂靜。
啪!啪!啪!
馬庫斯旁若無人鼓起了掌。
他是在場所有人中級別最低的,沒有之一,要不是直接和本案相關,根本沒有旁聽資格。
但是那又怎麼了?
他就是想股掌!他沒有站起來歡呼,就已經是很守紀律了。
越來越多的掌聲漸次響起,都是執法人員,多數都在一線待過,他們雖然不曾遇到馬修這麼極端的情況,卻也在從警生涯中面對過無數次詰難。
不去共情馬修,難道共情內務部和地檢署嗎?
特雷弗把鋼筆一扔,撓撓頭頂不多的幾根頭髮,有一種想要放棄投降,當場宣佈馬修一切執法行為合法的衝動。
這怎麼打呀?
情緒到位,法理清晰,形象氣質俱佳,踏馬還帶著一絲反抗不公的悲劇英雄氣質,西大人可是最吃這個調調,沒見旁聽席的小姑娘都聽得熱淚盈眶了嗎!
你踏馬怎麼不去選總統!
明明是因為事關重大啟動的正常調查程式,卻讓特雷弗感覺自己像迫害英雄的小人。
然而該走的程式還是要走,特雷弗警監硬著頭皮繼續:
「馬修警官,請不要激動,我們也是按照程式合理質詢,並沒有誣陷你的意思。
「下面請出證人,廢車場行動當天目擊者,宣誓作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