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無痕:平民子弟逆襲世家名門》第1530章 不想讓它被受理(2)

作者:趕路的蝸牛君·3個月前

賬本上多了不少“諮詢費”、“服務費”、“顧問費”之類的字樣,金額從幾十萬到幾百萬不等。

轉賬的時間點,正好與路柏舟案的關鍵節點重合,立案、批捕、起訴、判決、拍賣,每一個節點前後,都有資金從安鴻實業出來,入方都是幾個同樣的人

董遠方把這些賬目攤在桌上,按照時間順序排列。

十幾張紙,鋪滿了大半個桌面。

他低頭看著這些密密麻麻的數字和日期,腦子裡像有一根線,把那些散落的珠子一顆一顆地串了起來。立案前一週,五十萬。

批捕前三天,兩百萬。

起訴前一個月,一百萬。

宣判前一週,三百。

拍賣前半個月,五百萬。

這不是巧合,是規律。

沒猜錯,都是行賄的規律。

每一次關鍵節點之前,都有現金取出;每一次取現之後,節點如期而至。

像齒輪一樣精密。

世上沒有那麼多巧合的事,如果是巧合,那一定是人力而為。

他翻到最後一頁的時候,手指停了一下。

那是一張影印件,抬頭是“同鑫礦業產權轉讓協議”,轉讓方是“雲同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受讓方是“安鴻實業有限公司”。

轉讓價格那一欄,用阿拉伯數字寫著“200,000,000”——二億。

而協議附件的第三方評估報告摘要顯示,同鑫礦業的淨資產評估價是四點一億,評估價五折拿下。

路柏舟二億接盤,是在公開拍賣中以最高價競得的。

承擔了上億的企業外債,投入了近5000萬裝置改造,兩年後煤炭價格幾乎已經翻倍,這種情況下。

安鴻實業還能兩億接盤,中間沒有貓膩,誰敢信?

這份資料,如果遞交給省檢察院或者省紀委,路柏舟案一定能翻案。

不是可能,是一定。

證據鏈完整到這種程度,沒有哪個辦案單位敢捂著不辦。

問題是,為什麼路晚晴拿著這份資料跑了五年,從雲同跑到晉陽,從晉陽跑到京都,卻沒有一個部門受理?

是真的“依法依規不予受理”,還是有人不想讓它被受理?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