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張重重地點了點頭。
他在市委大院門口站了二十年崗,見過人來人往,見過春夏秋冬,見過這六年三任書記從這扇大門裡進進出出。
他學會了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說的不說,不該聽的不聽。
這是他能在這個位置上幹了這麼多年的唯一秘訣。
董遠方轉身走進了大院。
他的步伐比來時快了一些,公文包夾在腋下,一隻手插在褲兜裡,另一隻手攥著包的提手,指節微微泛白。
他一邊走一邊想——血手印,鉛筆字,七八歲的小女孩。
那行字,明顯是個小學生寫的,有的字用拼音代替,筆畫歪歪扭扭。
那個血手印太小了,是一個孩子的巴掌印,不是大人的。
他直接上了樓,電梯裡只有他一個人,不鏽鋼門面上映出他的臉,眉頭緊鎖,嘴唇抿成一條線。
電梯到七樓,門開了。
走廊裡的聲控燈亮了,昏黃的光照在地毯上,把牆壁映成一種溫暖的琥珀色。
裴啟明已經在了。
他站在辦公室門口,手裡端著一杯剛沏好的龍井,熱氣嫋嫋升起。
他看到董遠方從電梯裡出來,微微欠身,推開了辦公室的門。
董遠方走進去,裴啟明把茶杯放在桌上,又把華夏日報、黃原日報、雲同日報整整齊齊地碼在茶杯旁邊,然後退了出去,帶上了門。
董遠方沒有去翻那些報紙。
他把公文包放在桌上,拉開拉鍊,從夾層裡抽出那個信封。
信封的邊緣已經被血手印浸透了,暗紅色的印跡在白色的紙面上顯得格外刺目。
他坐在椅子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氣,然後撕開了封口。
信封裡只有一張紙。
是從作業本上撕下來的,紙面粗糙,邊緣參差不齊,還能看到左邊殘留的撕裂痕跡。
紙已經有些皺了,像是被人攥在手心裡攥了很久。
字是用鉛筆寫的,字跡稚嫩,很多字不會寫,用了拼音。
他一字一句地辨認,在心裡默默地翻譯成通順的句子。
“董遠方叔叔,我叫孫佳琪,住在礦工家屬區西區102號。我爸爸病的厲害,每天吐血,快不行了。求求你,救救我爸爸。”
字不多,不到三十個字,但每一個字都像是用盡了那個孩子所有的力氣。
筆畫有的深有的淺,深的的地方鉛筆芯幾乎嵌進了紙裡,淺的地方若隱若現,像是寫到那裡的時候手在發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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