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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開學之前,我媽給了我一張 A4 紙。上面列印著一份名為《大學生活費使用細則》的玩意兒,以下簡稱《細則》。
和很多大學生不同,我的生活費是按天給的。每天晚上,如果我沒有違反《細則》,她就會給我第二天的生活費。
但如果違反了,下場就是像今天一樣,扣錢。
我今天違反的是第一條:
【每天沒課的時候都要去圖書館自習,並打卡三次證明沒有偷懶。】
【打卡方式:去的時候拍攝以圖書館大門為背景的自拍照;學習途中拍攝桌面、以桌面為背景的自拍照,並詳細報告學習內容;離開時從圖書館內部拍攝圖書館大門,並在拍照後錄屏,錄屏內容為:拍攝的照片,開啟瀏覽器,搜尋世界時鐘,以此證明你沒有在時間上耍花樣偷懶。
】
【沒課的日子在圖書館需要每一小時打卡一次,打卡方式為我說口令,你寫在紙上並舉起拍照。】
【如果一個月都沒有遺漏一次打卡,則可以拿到當月全勤。】
類似這樣的奇葩規定,《細則》裡還有很多。
這麼苛刻的條件,沒個萬兒八千的生活費說不過去吧。
然而,我一天的生活費是二十塊。
這是她精密計算得出的結果。
按她的規劃,早飯吃一個饅頭、一個雞蛋、一杯豆漿,三塊錢,頂飽又有營養。
午飯晚飯都吃貧困視窗,四塊錢可以吃三菜一湯。
構想很美好。
但實際操作的時候,存在很大問題。
我不愛吃饅頭,我不想天天早上吃饅頭,可是除了饅頭,真的沒有一元錢的主食了。
貧困視窗的葷菜永遠只有五花肉,七肥三瘦的那種。我吃不了肥肉,吃一口就吐,只能吃素菜。
但素菜永遠只有大白菜和菠菜,寡淡無味,是真的一點油星都不見。
至於免費湯,和白水也沒什麼區別。
「我是仔細研究過的,我的規劃很完美,這樣一天只需要十一塊就能吃飽吃好,剩下的九塊你喝水、洗澡、買水果,綽綽有餘,還能攢下買資料、買書的錢,夠你過得很滋潤了!」
她原話。
我們學校在郊區,日常買水果只能依靠校內超市,這裡的蘋果按個賣,一個八塊錢你愛買不買。
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才能用一個月六百塊的生活費過得「很滋潤」。
這還是在我不違反規定、不被扣錢的情況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