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案,我與案犯巔峰對決!》第411章 證據面前,你還狡辯嗎?(1)

作者:一顆砂礫·11個月前

這個訊息簡直激動人心。

緊接著,李劍隊長和秦所長兩個人迅速下樓。

她們兩個人拿著這個尚方寶劍回到審訊室。

準備進行下一步的進攻。

畢竟,在口供面前,物證才是最有說服力的。

有些案件,如果證據非常充分,完全可以透過零口供達到訴訟的目的。

十句、百句的狡辯,都抵不過一個現場的物證。

打個比方說。

你說你沒有去過現場,但是犯罪現場卻有你的指紋。

你說1000遍,你沒有去過,法官都不會相信你。

因為法官只相信證據。

二人來到審訊室,都是昂首挺胸,信心十足。

因為在來的路上,李劍隊長心裡就盤算過。

即使眼前的這個兇手再狡猾。

斧頭上的血跡,他都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釋。

就憑這一點,完全可以推斷他有巨大的嫌疑。

即使他現在什麼都不說,到法庭上法官也有理由相信他就是最大的嫌疑人。

此刻,坐在審訊室之內的男人看到李劍隊長、秦所長兩個人走進來。

他依然是一臉的不屑。

不過,他的心態非常好,仍然語氣平和地說道:“警察同志,請問我什麼時候能夠離開?”

“我家裡還有兩個等著吃飯的孩子。我想早點回去給他們煮飯。”

秦所長、李隊長兩個人坐下之後。

李劍拍了拍桌子說道:“我想,你可能今天回不去了。”

“開玩笑嗎?”

“你抓不到兇手?隨便找個人來頂包吧。”

“再說,李豔也是我的結髮妻子。”

“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

“我怎麼可能會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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