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市政府,見到市長,把報告遞上去,市長皺著眉頭看了一會兒,說道:“一般的,獎扶資金到年底才發放,今天給你們破破例,給你們一部分。不過你們的胃口太大了,想把全市的獎扶資金都吞下去,那是不可能的。”
揮筆在上面寫了幾個字,遞給林恆。
林恆一看,給了五百萬,雖然離胡新發答應的一千萬少了好多,林恆還是滿意的,畢竟這麼多年來,武康第一次拿到了市裡的真金白銀。肯定是胡新發給市長做了安排。
“給我們一個機會,晚上請您吃飯?”林恆笑著說。
“算了吧,我這裡沒有海參年份臺子。”
市長的話很明顯,昨天晚上市委書記請林恆喝了年份臺子,吃了海參。看來市府和市委大院沒有什麼秘密,或者說大院裡每個部門都有自己的嫡系,做飯的師傅說不定是誰家親戚,主要大員的動向都相互掌握。
出了大院,林恆把報告給常本富,讓常本富立即去財政局辦理轉款手續。
別以為市長簽了字,就可以隨時轉款,財政上的錢有數,管錢的領導不得罪人,簽過字後給不給錢,財政局長還要請示,如果說立即支付,這錢就給了。如果說盡量支付,這錢不一定什麼時候給。如果說錢寬綽了就給,這錢基本沒影,財政上的錢永遠不會寬綽。
“林縣長,您找地方喝茶,一會兒吃飯。真想不到市長這麼爽快,一下子給了五百萬,能解決幾個單位的經費問題。”
“獎扶資金是用於北水南調專案的,不準隨意挪用,具體怎麼用,研究後報常委會研究決定。”
“那是,那是。我有個熟人的地方,你們先去,我隨後過去,看能不能請來財政局長,咱們喝兩杯,以後有好事會想著咱們。”
“我回去有事,不管怎樣,這錢一定弄回去,弄不回去你不要去上班了。”
“好,好。”
常本富走後,林恆回武康,心裡有事,要把各項工作往前趕,沒有回縣政府,直接去了工地。天快要黑了,工地上人不多,民工有的下班了,有的在下班的路上。安全原因,一般不夜間加班。
忽然接到彩南邵建鋼副局長的電話,林恆來到沒有人的地方接聽。
“林縣長,有個情況給你通報一下。”
“你說,邵局長,這兩天事情比較多,一直不敢給你們打電話,怕打擾你們審訊,啥情況?”
“焦平軍被帶回來後態度很惡劣,一直不交代自己的罪行。你知道的,對他的定性主要是趙斌的供述,焦平均如果不供,下一步定罪就困難。我們要尋找新的證據······”
林恆聽了頭髮蒙,你們省城的警員,就這水平?我把人抓住,給你們送到車上,幾天過去了,案件毫無進展。如果不能給他定罪,焦平均是市委常委,省人大代表啊!他要是回來,還不去最高機關告狀?
不能給焦平均定罪,我林恆玩的那一齣算什麼?劫持領導,犯上作亂,以後還能在侯家口混嗎?焦平均完好無損燦爛的回來,胡新發還不把我的皮扒了?
真談孃的亂,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