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爹造反了,我成了最為尊貴的嫡公主。
於是我,前朝一個普普通通的農婦,莫名成了安朝獨一份兒的嫡公主。
對,沒錯,我成親了,夫君健在,兒女雙全,生活幸福美滿,長年榮居全村最幸福小媳婦榜首之位。
在成為公主之前,我最大的憂慮就是兒子不愛吃肉,光愛吃菜;女兒不愛吃菜,光愛吃肉。
現在我最大的憂慮變成了,嫡公主什麼的,咱沒那個經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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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進宮之前,我和我爹二十五年沒見面了。
額,我今年二十五歲。
簡單計算一下,不難發現……
我根本就不認識我爹他老人家啊!
事情是這樣的,前朝末年庸主不堪守國,民亂四起,我爹賣了家裡的老母豬換了一袋糧食一把刀,帶著同樣破衣爛衫的一群兄弟們出去要飯……起義去了,留下懷孕的我娘和一隻小花豬相依為命,後來因為我出生,那隻小花豬還被剁了做肉湯。
可惜亂世裡孤兒寡母不好活,我娘自生下我身體就不好,到我五歲上撒手去了,於是我繼承了我爹的光榮傳統,也出門去要飯。
村子裡人人都窮,要飯也要不到一口好的,我光著腳丫到了鎮上,縣丞家的奶媽見我可憐,收我做個燒火丫頭。
可我多能幹啊,憑藉我自身的努力,在一眾黃毛丫頭裡脫穎而出,被縣丞小姐挑做粗使丫鬟,從此頓頓吃飽飯,一年能有三套新衣裳,村子裡的人奮鬥一輩子也不一定有我那麼好的生活!
小姐長到待嫁的年紀,說好了以後帶我出嫁,讓我以後做她的管家娘子。
我滿以為我未來的夫婿就是某個不知名姑爺的不知名管家。
就在那時節,縣丞家來了親戚投奔。
來的是個破衣爛衫的瘸腿少年,臉頰瘦得脫相,看著活似一副行走的骨架。
縣丞打發他去鄉下莊子裡住,給了二兩白銀一袋糧食就再沒管過。
沒想到幾月後那少年來謝恩,將養了一段時間的窮親戚臉上長肉了,眼睛也有神了,即便穿著粗布麻衣,還是個瘸子,站著不動也是俊逸出塵的模樣,和灰撲撲的我們,彷彿不是同一個種族。
偏個題,「俊逸出塵」這個詞兒是太傅最近教我的,在當年我只覺得窮親戚真是又瘦又高又好看。
小姐情竇初開,看上了表了不知幾千里的表少爺,死活要嫁,說哪怕以後跟他做農婦也情願。
縣丞大人早上霧剛散的時候聽到這訊息,晌午太陽還在正當空,就把我塞進牛車送去了莊子,要我嫁給那位「表少爺」。
新婚那天,我身上還穿著給小姐洗衣服時的圍裙,表少爺也剛從地裡回來,腿上都是黃黃的溼泥。
婚房是下雨天漏雨大風天漏風的破敗草屋,晚飯是他早上吃剩的半個饅頭。
沒有蠟燭,沒有親友,冷清的曠野裡只有一個小草屋,草屋裡兩個人尷尬得不知道手腳往哪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