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才有了上級領導的這一通電話。
接到了上級領導的電話,陳長安很快就來到了會議室。
看到陳長安走進會議室,很多人都是臉色不善。
顯然陳長安處理交通事故的手段,他們是有些不贊同的。
不過人家單位有錢,人家願意賠錢,他們作為其他單位的領導,還真不好指手畫腳。
可為了以後,這新交規必須按照之前的辦法執行。
“好了,人都到齊了,現在咱們進行最後一輪討論。
新交規關於行人被撞,乃至於身亡之後,機動車方,到底需不需要進行賠償。”
上級領導話音剛落,一位領導立刻先聲奪人。
“我認為,誰的責任誰承擔,只要是行人的責任,撞了白撞。”
顯然,這些人經過了好幾輪的談判,不少人已經達成了一致。
且這種觀點還得到了不少人的贊同,不然上級領導也不會把陳長安拉我過來幫場子。
見昨日人的目光都看向自己,陳長安一下子就明白了。
對方這種觀點,可謂是佔據了絕對上風。
“誰的責任誰承擔?嘴上說的容易,可實際上,每一場車禍的出現,都是多種原因造成的。
絕不可能是某一方的全面責任,既然撞到人了,那我想問問。
在撞人之前,作為司機,你有沒有看到對方。
看到了?看到了你還朝著行人故意撞上去?
你這不是故意殺人嗎?別管行人有什麼過錯,我就問你是不是故意的,是不是蓄意謀殺?”
現場隨著陳長安的話音落下,很多人都陷入了沉思。
“很多情況下,都是行人突然橫穿馬路,或者突然折返。
即便是看到了,也沒有時間來反應,這還不是行人的責任?”
“那司機就沒有責任了?開著一個鐵疙瘩,這麼快的速度在道路上行駛。
是不是需要注意觀察?說上一句必須眼觀六路耳聽八方不為過吧?
畢竟只要你的一個失誤,就會讓一個人失去生命,就會讓一個人家庭破碎。
這一點你們不否認吧,畢竟即便是駕駛機動車,也要按規定來,不能再路上隨便開吧?”
陳長安環視一週,見沒人反駁,再一次開口說道。
“那麼,在發生事故得時候,駕駛員有沒有眼觀六路耳聽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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