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到五代十國當女帝》第500章 雙相回京(2)

作者:喜歡小銀杏的朱隧·1個月前

石漱鈺聽了,心中頗為滿意,又問道:“朕想今年十一月底開殿試,和相公覺得可否?”

和凝想了想,搖了搖頭:

“陛下,十一月太緊了。天下的學子散佈在各州各縣,接到訊息後趕來汴梁,路途遙遠者,往往要走一兩個月。

十一月底開考,很多偏遠地區的學子根本趕不上。如此一來,便有失公平。”

石漱鈺揉了揉腦袋,覺得和凝說得有道理。她想了想,道:“那明年開春如何?”

和凝點頭道:“明年開春,時間上就寬裕多了。但陛下現在就要廣詔天下,讓各地的學子有充足的時間準備行程。”

石漱鈺道:“好,那就定在明年開春。朕這就讓人擬詔,通告天下。”

她又想起一件事,道:

“對了,朕聽聞和相公曾在明宗時期奏請設立明法科。朕覺得這個提議很好。

治國不能只靠道德教化,還得有健全的法律和公正的司法。

所以朕想請和相公出一道法學題,比如司法檢驗之類的,加到這次的策問中去。”

和凝拱手道:“陛下聖明。臣遵旨,臣回去之後便擬題呈上。”

石漱鈺點了點頭:“那就有勞和相公了。朕是午時接見你的,如今也到了用膳的時候了。朕賜你一桌飯食,你吃了再回去吧。”

和凝謝了恩,在偏殿中用了一頓御賜的膳食,然後告辭離去。

讓石漱鈺沒想到的是,和凝的效率極高。申時七刻,也就是下午五點左右,和凝的奏摺就呈上來了。

石漱鈺開啟奏摺,只見上面寫著:

“臣和凝謹奉聖問:訊獄辨奸策。

夫獄者,天下之大命也。五代兵革相仍,郡縣殘破,奸吏舞文,豪猾通賄,拷掠以成款,牽合以就案,甚者故入人罪,破家陷命而莫之省。

陛下削平僭叛,孜孜求瘼,尤憫無辜之銜冤,欲清刑辟之源,此堯舜泣罪解網之心也。

臣謹擬策問四道,恭請陛下擇其一。

一、有告毆死者,身無顯創,惟心腹微青,唇紫而甲黑。訟者雲病斃,苦主雲毒殺。當此之時,非剖視無以自明,然律有毀屍之禁,俗有全骸之諱。何以剖決,既得死狀之真,又不幹殘忍之譏?

二、有井中得屍,面目已潰,衣裹泥沙。或雲失足溺死,或雲死後投屍。溺死與投屍,口鼻手足各有徵驗,水中沙泥亦著異跡。其分別之要、檢驗之方,可得而詳乎?

三、有深夜火起,室廬俱燼,得屍於煨燼之中,項有焦黑痕,舌不出,拳不握。或謂火逼自焚,或謂先戕後火。焚死與被殺而後焚,形骸骨節何以為辨?事發無左證,鄰里不相聞,惟憑檢驗立斷。爾等何以盡其術而燭其奸?

四、夫檢驗既明,奸偽可發。然州縣長吏或憚於開檢,苟且結案;或惑於請託,遷延歲月。欲使有司必行檢覆,檢驗必得實情,而不為奸吏所蔽,其法安在?又平反冤獄,若王長文、錢若水之流,皆能以一夫之明,抗上下之議,所恃者何術,所存者何心?”

石漱鈺看完,不由得讚歎了一聲。和凝不愧是飽學之士,這四道法學題,每一道都切中要害,既有理論深度,又有實踐意義。

尤其是第四道題,直接觸及了司法體制的核心問題,如何保證官員盡職盡責地進行檢驗,如何防止奸吏舞弊,以及平反冤獄所需要的勇氣和智慧。

她想了想,提筆在考題上寫下了第四道題:

“夫獄者,天下之大命也。兵革相仍,郡縣殘破,奸吏舞文,豪猾通賄,拷掠以成款,牽合以就案,甚者故入人罪,破家陷命而莫之省。今有疑獄一端,試問於諸生:

。月歲延遷,託請於或;案結且苟,檢開於憚或吏長縣州然。發可偽,明既驗檢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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