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前面的楊耀,咱王相的外孫,搞得就是走私鹽,那叫一個囂張,藉著王相的名頭可謂是順風順水。
直到被蕭良制裁,這也是出自永安五年這個特殊的時期。
別看這段時間又是搞內亂,又是搞匈奴,除了這些打仗的事情,文帝那恨不得自己會分身。
忙不過來,完全忙不過來。
後面文帝索性的給鹽稅也改了,“票鹽稅”也是在這個時候出現的。
仗著權勢偷偷走私鹽,這種事情根本都抓不過來,也不能提高商人獲得票鹽的資格。
不然大商人容易獲得票鹽,而小商人卻無法獲得票鹽,長此以往大商人擠壓小商人,市場會形成壟斷局勢。
如果由幾家大商人形成壟斷,基本上其他的商家都休想在市場上售賣鹽。
這點就可以看巴月所售賣的琉璃,即便是有其他的商人眼饞琉璃的巨大利益。
但由於巴月的先進場,又背靠朝廷,打出自己的巴氏琉璃的牌子,且品質好。
幾乎是壟斷了整個大梁的上層人士,其他的商人想要來分一杯羹都分不到,巴氏琉璃是身份的象徵,品牌價值深入人心。
可謂是憑藉一己之力壟斷了整個大梁的琉璃生意。
要不是巴月已經背靠皇帝,這巴氏琉璃朝廷的股份多,且佔據主導地位,巴月這生意怕是早就被皇帝給打下來了。
任何一個私營的壟斷生意皇帝都會忌憚,更何況是鹽這麼重要的東西。
畢竟沒有琉璃能活,沒有鹽,能活嗎?
“票鹽法”只要是商人向朝廷交稅,皆可領取票據,由此獲得販賣鹽的資格。
大梁本就有商稅,並且不少,商人們估計也沒想到有一天交稅居然能讓自己賣鹽。
而且不限制地區,無論大小商販皆可在大梁境內任何地方賣鹽,但同樣的要有票據,如果沒有,那就不好意思,進大牢有一份,並且還附帶抄家。
票鹽法的出現也彌補了文帝減稅政策,從景帝時期的寥寥數幾的商人到文帝時期的爆發式增長,大概是離不開文帝對於商業的比較寬容態度。
經濟要發展,百姓得消費,消費得有錢,錢從哪來?那得發展商業。
門檻的降低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得商人之間競爭起來,鹽的價格自然會變低。
當然也為了防止大商人擠兌小商人,從而導致鹽的價格上漲,朝廷也是有專門販賣鹽的職位“鹽官”
主要是根據朝廷定價,隨著海鹽的產量上漲,下場的商人漸多,朝廷關於對外售賣鹽的定價反而會高於鹽商。
但如果是鹽商的話則是以低於朝廷對外售鹽的價格買到的。
這樣講其實感覺有點不清楚,朝廷對鹽商售價只是在成本上增加個五文錢,但對外售賣卻會增加到成本價格的四十文錢。
其實朝廷又不靠售賣百姓鹽賺錢,畢竟他們所製作的鹽絕大多數都由鹽商給購買走了。
但是為了防止發生大旱時期糧食無上限漲價的事情,又怕大商戶聯合起來制定價格,文帝直接讓李內史根據當年大梁的經濟狀況等各個方面定下朝廷面向百姓售賣的鹽的價格。
朝廷有了價格,鹽商們想要賺錢,只能比朝廷的價格低,從而卷價,依照他們的成本,然後賺點賣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