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尺“當”地掉在琴凳上。
吳老師的手懸在半空,指甲蓋泛著青白——那是常年按琴鍵按的。
她的眼睛突然亮了下,像被風吹開的煤爐,竄起一小簇火苗。
林野“嘗”到那瞬間的暖:是冬天的土灶,是毛線針在膝蓋上敲出的“嗒嗒”聲,是圍脖裡蹭著下巴的軟毛。
可那暖只晃了晃,就滅了。
吳老師彎腰撿起竹尺,鏡片後的目光又冷得像琴鍵:“專心練琴。再錯一個音,加練半小時。”
林野低頭按響C大調。
這次她沒控制手腕,任它輕輕顫著。
吳老師的竹尺舉起來又放下,最終只是重重嘆了口氣。
林野“嘗”到那聲嘆氣裡的灰——是被母親撕碎的圍巾,是被老師罵“不務正業”的畫稿,是所有沒說出口的“我想要”。
傍晚張教練來家訪時,林野正對著計劃表發愣。
周慧敏像展示獎盃似的展開那張紙,指尖劃過“6:00起床”“6:30晨讀”“7:00練琴”,聲音裡帶著點炫耀:“她從來不用我催,自己就把時間排得滿滿的。”
張教練推了推眼鏡,指節敲著“每日練琴3小時”那欄:“穩定性是學琴的命。我帶過的孩子裡,能堅持按計劃走的,最後都進了頂尖學府。”他抬頭看向林野,目光像在看臺鋼琴,“手伸出來我看看。”
林野伸出手。
張教練捏了捏她的指節,又用指甲蓋敲了敲指尖的繭:“不錯,有力度。”周慧敏在旁邊笑:“她從六歲開始練,現在連拿筷子都改不了彈琴的手型。”
林野盯著自己的手。
這雙手能織出歪歪扭扭的圍巾,能在日記本上寫滿心事,能蘸著血在琴鍵上刻下“我恨”。
可在他們眼裡,它只是雙“有力度”的手,是敲琴鍵的工具,是“穩定性”的證明。
深夜,琴房的月光把琴鍵染成銀白。
林野用溼毛巾擦了擦指尖,在中央C上寫下“證人”兩個字。
水痕在琴鍵上慢慢暈開,像兩行眼淚。
她舉起舊手機,閃光燈“咔嚓”一亮,把這幕收進《審判日記》資料夾。
垃圾桶在廚房角落,紅圍巾團成一團,沾著點菜葉和蛋殼。
林野蹲下去,指尖碰到毛線的瞬間,突然想起織它時的溫度——那時她躲在被窩裡,用外婆留下的舊毛線針,每晚織半小時,手指凍得通紅,可心裡是暖的。
她把圍巾疊得方方正正,塞進書包最裡層,那裡還躺著半塊沒吃完的奶糖,是林國棟上週趁周慧敏不注意塞給她的。
鏡子裡的女孩眼睛發亮。
她對著鏡面輕聲說:“你們可以燒我的本子,倒我的湯,扔我的圍巾。但你們殺不死一個證人。”
心口的荊棘突然灼熱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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