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我回了家,把自己鎖在房間裡,所有燈全開啟,窗簾拉死。
我背靠著牆坐著,什麼也不敢讓後背對著。
手機扔在桌上,螢幕亮著,停留在和林薇薇的簡訊介面。最後那條“後天見”下面,我鬼使神差地回了一句:
“你到底想要什麼?”
隔了三秒,回覆來了。不是文字,是一段兩秒的語音。我把手機舉到耳邊,點開。
裡面先是沉默,然後是一聲吞嚥。咕咚。緊接著林薇薇的聲音響起來,但那個聲音像隔著水傳來,悶悶的,混著細碎的笑:
“它餓了……它讓我告訴你……你背上……己經有它的手印了……”
我猛地回頭看向自己背後。
空蕩蕩的白牆,什麼都沒。可牆上貼的那張科比海報裡,科比的影子在動——他身後多了一個女人的輪廓,長髮,細腳,正從畫布裡伸出手來,指尖己經戳破了海報的紙面。
我抓起檯燈砸過去,海報破了,牆後面是磚。什麼都沒有。
但我背上一陣一陣地發涼,從後頸到尾椎,涼氣像有人拿了塊冰貼在上面慢慢往下滑。
我衝進衛生間脫了上衣對著鏡子看——後背上,兩個青灰色的手印,十指大張,穩穩地按在我肩胛骨的位置。
像有人正從後面抱著我。
我腿一軟跪在了地上,鏡子裡的自己臉上全是淚。可是,鏡子裡我的背後,多站了一個人。
林薇薇站在我身後,低著頭,長髮垂下來遮住大半張臉。
她抬起一隻青白的手,輕輕搭在我肩膀上。鏡子裡,她的嘴一開一合。
我聽見了。那聲音不在耳朵裡,在腦子裡,在我脊椎的每一節骨頭縫裡擠進來:
“明天月亮升起來的時候……你轉過來……讓我進去……”
我蜷在衛生間地板上,抱著膝蓋哭到天亮。
滿月的陽光從窗戶照進來的時候,我才敢抬起頭。背上那雙手印己經淡了,可肩膀還留著一點點涼。
我慢慢爬起來,穿好衣服,走出家門。
今天是滿月。
我站在街上,太陽很好,路人行色匆匆。可我清楚地知道,等太陽一落山,月亮升起來的時候,那個東西就會來找我。
我口袋裡的手機又震了。一條簡訊,就三個字:
“快跑吧。”
我跑了。
我從城南跑到城北,從大路鑽進小巷,從商場穿到地鐵站,換了三趟車,最後躲進火車站旁邊一家二十西小時營業的快餐店。
店裡人來人往,燈光白得晃眼,我點了杯可樂縮在靠窗的位子上,窗外天光一寸一寸暗下去。
。位定要需不本西東那可。我位定怕我,面裡子進塞機了關我被機手
。調了變然突播廣的店餐快,下底群樓到沉剛太,分七零點六午下
。子調著哼地幽幽聲個一就,詞歌有沒,唱哼的細細段一了換,聲一”啦滋“響音的歌行流著放本原
。掉不關都調麼怎,置裝調去過跑員店,覷相面面人客他其裡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