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完字,音訊平臺的女孩又湊上來:“林老師,我們還想邀請你做‘創作者扶持計劃’的發起人,每月幫新人審一首歌,或者改一篇短故事。”
林清歌停下筆:“只限文字類。”
“行!”
她把名字簽在合作確認欄,墨跡幹得慢,手指不小心蹭花了一橫。她沒擦,繼續往下寫日期。18歲的手寫體不算漂亮,但很穩。
許舟這時把音樂劇合同推過來:“最後一個問題——如果你願意當藝術顧問,我們希望主題曲由你親自寫詞作曲。”
林清歌抬眼:“我已經有一首了。”
“不是《光年之外》。”他搖頭,“是新的。專門為舞臺寫的。”
她沒立刻回答。窗外有學生模樣的粉絲經過,扒著玻璃門往裡看,被保安禮貌勸走。其中一個舉起手機拍了張照,鏡頭正好對準她簽字的手。
“給我三天。”她說。
“沒問題。”許舟合上資料夾,“我們等訊息。”
人陸續走了。有的留下聯絡方式,有的加了微信,還有的把紀念品放在桌上——一本詩集,一張黑膠試聽碟,甚至還有個手工編織的音符掛件。林清歌沒動那些東西,只把幾份簽好的意向書收進檔案袋。
助理走過來輕聲問:“接下來見誰?”
她看了看錶:十一點四十二分。
“不見誰了。”她站起身,獎盃抱在懷裡,檔案袋夾在腋下,“把這些整理好,發給法務初審。”
“可還有兩家出版社排隊……”
“明天再說。”她往門口走,步子比來時輕了些。
休息區的門半開著,裡面空了一半。幾張洽談桌收拾乾淨了,只剩最裡面那張還堆著資料。她路過時瞥了一眼,看見自己手寫的歌詞影印件壓在咖啡杯底下,邊上寫了幾個字:**建議加入二重唱段落。**
她沒停下,也沒回頭。
走到走廊拐角,她把獎盃換到左手,右手伸進口袋,摸到那張二維碼卡片。密碼是昨天騷亂髮生的時間——23:17。現在離那一刻過去不到十二小時,世界卻好像換了種活法。
她掏出手機,開啟備忘錄,輸入一行字:
**“合作原則:不賣全權,不留死角,不替別人決定我的聲音。”**
輸完,按下儲存。
遠處傳來主持人的聲音,新環節已經開始。她沒再往前走,轉身進了洗手間。鏡子裡的人臉色有點發白,黑眼圈明顯,但眼神是清醒的。她擰開水龍頭,捧了把冷水拍在臉上,抬頭時看見鏡面邊緣貼著一張便籤紙,上面列印著一行小字:
**“恭喜你,終於不用一個人寫了。”**
她盯著那句話看了三秒,扯了張紙巾擦乾手,推門出去。
走廊盡頭,洽談區的最後一盞燈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