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馴服母虎,走婚諸部》第393章 婚姻登記制(2)

作者:野之狐·9個月前

“聽說她原本很美,可惜了。”

烏雅無視所有目光,走到高臺前,仰頭看著林天:“天部落首領林天,我是金烏王庭的公主烏雅。

按照草原的規矩,也按照你們部落走婚的規矩——我選你作為我的丈夫。”

全場瞬間寂靜。

只有篝火還在噼啪燃燒。

白鹿的手微微一緊,林月則皺起眉頭,華胥凰依舊慢條斯理地吃著果脯,彷彿眼前發生的事與她無關。

林天平靜地看著臺下的女子:“烏雅公主,我已有了三位妻子。”

“那又如何?”烏雅的聲音清亮,“在草原,雄鷹可擁有整片天空;在金烏,勇士可娶十位妻子。你是天部落的首領,是整個北疆最強大的男人,多一個妻子,有何不可?”

她向前一步,火光映亮了她那道傷疤——猙獰,卻也透著一種破碎的美:“我雖是俘虜,但我仍是金烏公主。你若娶我,金烏與天部落便可結盟。從此商路暢通,草原不再南下,這是雙贏。”

人群中傳來竊竊私語。

確實,如果從政治角度看,這樁聯姻對天部落大有裨益。

草原的戰馬、皮毛、牲畜,都是天部落需要的;而天部落的鹽、鐵器、布匹,也正是草原稀缺的。

而且很多人注意到——那些草原女俘虜中,已有近一半在今晚選擇了天部落的男子。

她們或因為天部落的溫暖房屋,或因為豐足的食物,或因為這裡沒有草原上嚴酷的生存競爭。

如果烏雅能嫁給林天,無疑會讓剩下的俘虜更快歸心。

“看,她若不是臉上有道疤,其實很美……”有人小聲說。

的確,烏雅的五官輪廓深邃,眼眸是草原人特有的琥珀色。

如果沒有那道疤,她的容貌絕不輸於林天的三位妻子。

林天從高臺上走下來,站在烏雅面前。

兩人距離不過三步。

“烏雅,”林天的聲音不大,卻能讓周圍的人都聽清,“我拒絕你,並非因為你臉上的傷疤。”

烏雅眼中閃過一絲波動。

“在草原之戰,你為草原而戰,我便敬你是位勇士。”林天緩緩道,“我拒絕你,是因為——你我之間,沒有感情。”

他轉過身,面向廣場上的萬千族人,聲音提高了些:“天部落的走婚,講究自願。但我想說,僅僅自願還不夠。男女結合,當有感情為基礎。沒有感情的結合,就像沒有根基的房屋,風吹便倒。”

他走回高臺,牽起白鹿的手:“我與白鹿,是一眼萬年的心動。”又牽起林月的手:“我與林月,是生死相隨的陪伴。”最後扶住華胥凰:“我與凰兒,是日久生情的相知。”

“我們四人,聚少離多,但每次重逢,都知彼此牽掛。這便是感情。”

烏雅咬住下唇,那道疤在她臉上微微抽動:“你……你怎知你我日後不會生出感情?草原女子敢愛敢恨,我若嫁你,必全心全意待你!”

“那對你不公平。”林天搖頭,“你心裡裝著金烏王庭,我心中繫著天部落。我們若結合,永遠是兩個部落的代表,而非單純的丈夫與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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