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平川調來的那個人,週四上午到了省發改委報到。
章副主任提前讓綜合科騰出了一間靠走廊盡頭的辦公室。門牌還沒來得及換,玻璃上貼著一張臨時列印的A4紙,印著“綜合處副處長(掛職)”幾個字。
綜合科的工作人員替他領了門禁卡、辦公用品,又把一套積案清理的工作臺賬放在他桌上。
他走進那間辦公室時,目光從桌面那摞臺賬上掃過,沒有翻開。
他叫陳啟明,三十七歲,跟組織部的陳姓線頭沒有直接關聯。
履歷上寫的是平川市發改委規劃科科長,幹了六年,經手過一百多份土地流轉審批檔案,從未在柳河鎮那一批檔案裡留下過名字,但每一份檔案的流轉單上,都有一欄經辦人簽名,那個簽名欄裡填的,都是“陳啟明”三個字。
章副主任在當天下午的工作交接會上,沒有多介紹,只說了一句話:“陳啟明同志從平川調上來,補充省發改委積案清理專項工作的協調力量。他手上有平川地區土地流轉審批的原始資料,省政法委那邊近期可能需要調閱。”
陳啟明坐在會議室靠邊的位置,聽到這句話的時候沒有任何表情,但他在筆記本上寫了一個詞,寫完就翻了過去。
當天傍晚,陸鳴兮收到了章副主任的加密訊息:“人已到崗。辦公室靠走廊盡頭,門牌還沒來得及換。臺賬已經放他桌上了,他翻了第一頁,沒有往後翻。”
陸鳴兮看完訊息,沒有回覆。他拿起桌上的內線電話撥了蘇涵的號碼:“陳啟明在平川經手過多少份涉及土地流轉的審批檔案?”
“公開臺賬顯示三十七份。但我私下調了一下平川市發改委的電子檔案備份,發現有六份檔案在公開臺賬裡沒有記錄。那六份檔案的編號段跟柳河鎮那三份相同。”
“能調出來嗎?”
“可以。但需要一點時間。”
“一週。”
一週。從他走進那間辦公室的第一天算起,七天之內,蘇涵可以調出那六份沒有記錄在案的審批檔案。
而陳啟明在這間靠走廊盡頭的辦公室裡坐滿一週之後,他手裡那本蓋著省發改委公章的臺賬,會被填進第一批需要補錄的積案資料庫裡。
週五上午,陸鳴兮以省委副書記的身份簽發了第一份人事函件。
函件不長:
“積案清理期間,全省涉及積案執行環節的政法系統崗位,如需調整,應提前向省政法委備案。未經備案的調整,省政法委有權提請省委暫緩執行。”
函件走的是省政府的行政通道,抄送省委組織部、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及各市政法委。
發出去之後不到兩個小時,省委組織部值班室的電話就打到了省政法委辦公室。
“陸書記,這份函件的措辭,‘提請省委暫緩執行’是什麼意思?”
姜衛東辦公室的人沒有直接撥給陸鳴兮,而是透過值班室遞了話。
陸鳴兮讓趙慶華回話:“意思就是字面意思。涉及積案執行環節的崗位調整,省政法委有權知情。知情之後如果認為調整會影響積案進度,可以向省委提出暫緩建議。至於省委採不採納,是省委的事。”
這個回答沒有留出任何可以被拆解的縫隙。它解釋了函件的措辭,但沒有解釋為什麼在那個時間點發出,也沒有解釋為什麼繞過了省委組織部事先溝通。
當天下午,姜衛東本人打了一個電話到陸鳴兮的座機上。他沒有提那份函件,開頭先說了另一件事:“陸書記,我聽說省發改委新來的陳啟明同志,第一天報到就收到了積案清理的工作臺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