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倒賣爆賺萬億,締造黃金帝國》第845章 第一件貪案(1)

作者:文韜老仙·1個月前

天還沒亮,鹽倉外便排起了車。

何文正只讓人封了與重號銀票有關的三批鹽引,其他商人照常驗引、支鹽。倉門仍開,秤桿仍動,鹽車一輛接一輛出去。

新任縣令周惟昌被請到倉前時,臉色比鹽霜還白。

“大人若查案,何不把倉門都封了?”他問。

“封一座鹽倉容易。”何文正說,“今日一封,明日市上鹽價就漲。到時真正做手腳的人還沒疼,百姓先疼了。”

長案上擺著四類文書。

發引底簿在左,引目和勘合居中,領鹽簿與繳銷冊在右。各地舊稱不一,書記沒有把原來的字塗掉,只在旁邊另列對應欄。誰領了哪一號,何時到倉,支了多少,賣完後是否繳回,一行一行都能往下追。

周惟昌指著其中一份文書道:“此乃舊引未繳,不是重號。商人腿腳慢,來回耽擱幾日,常有的事。”

圍觀官吏裡有人冷笑:“同一個號支了兩次鹽,也是常有的事?”

何文正抬手製止。

“先查第一次。”

第一次領鹽記在三月初九,商號、保人和倉吏簽押都全。商人稱鹽賣完後原引被雨打溼,派夥計送來繳銷,路上遺失。若只看這一段,他的說法並非全無可能。

一名年輕御史急道:“分明是狡辯!”

“能被事實駁倒的才叫狡辯。還沒查,就只是他說的話。”

何文正命人把第一次支鹽的倉位開啟。

倉內剩鹽與賬面大致相合,舊秤也沒有明顯毛病。再查第二次,領鹽簿記著同號又支出八百斤,日期在十七日後,代領人換了,保人簽押卻仍是原樣。

倉吏解釋說,第二次只是補足第一次短支。

“那就稱。”

鹽包被一袋袋抬上秤。賬面寫足八百斤,實際只見六百二十餘斤。另有一百多斤的空額,在倉門簿上記成“受潮損耗”。

何文正問:“受潮的鹽呢?”

沒人回答。

“裝過溼鹽的草袋呢?”

仍沒人回答。

縣令終於開口:“倉場多年積弊,本官上任不足三月,不能把每一袋鹽都算在本官頭上。”

“所以今日也沒算在你頭上。”何文正道,“我們只算每一袋去了哪裡。”

車伕被分開詢問。

第一名說走的是東門官道,第二名說在城外換車,第三名起初咬死從未見過那批鹽。直到審計員拿出錢鋪銀票的交付時刻,他才承認自己曾在夜裡把六車鹽送到一處廢窯。

“誰叫你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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