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抱怨公開餘糧會讓敵探知道大夏虛弱。表上不寫全軍總數,只寫每隊可領與下一次重算時辰。士兵能查自己是否被少發,外人無法一眼得到完整庫存。
遊騎第二次來襲時,專挑斷軸車。
他們不與護糧隊硬戰,射傷兩頭騾子便向沙地深處退。僕從騎兵請求追擊,稱只要奪回三輛失聯車,減糧問題便解決。
斥候只能確認遊騎方向,不知前方水點。追出一日,騎兵自己的馬料和水就會超過回程線。哈桑也想追,卻看見斷軸車旁的傷員仍未轉走。
李定國放棄戰果。騎兵只追到能看見敵人分散處,確認失聯車已被拖走,再回護傷員。遊騎沒有受重創,日後還會襲擾;軍隊保住的只是剩餘車和返回能力。
這個決定讓士氣更低。僕從兵覺得大夏既不許搶糧,又不肯追糧車,只會讓他們捱餓。兩隊人拒絕夜間挖防沙溝,哈桑也沒有立即用鞭壓下。
李定國讓拒工者看第二日的配給變化:若不挖,風沙埋車,損失由本隊先承擔;若挖完,額外發一小份熱湯。熱湯來自主將與軍官減下的口糧,不是憑空增加。
一半人先動,另一半見風真的起來,也拿起工具。體力下降使原定一夜的溝挖到天亮仍未完成,防線因此縮短。飢餓產生了可見戰力損失,不因紀律正確便消失。
第二日上午,一支小商隊停在營外。
商隊主願從另一條路運糧到下一驛點,開價比平日高近一半。他列出風險:遊騎、繞路、換畜與可能失去的兩次交易。軍中有人罵他趁火打劫,要求扣下現有駝糧。
商隊裡也有人反對這筆買賣。兩名馭夫說軍隊護衛會引來遊騎,寧願繞開;貨主則想借軍旗提高安全。商隊主不能替所有人決定,最終只有願意的七副駝加入,其他人帶自己的貨離開。
軍需官沒有因人數少便強留。七副駝的容量遠低於全軍需要,只能優先運傷員口糧和下一段種糧,普通配給仍減。商隊獲得風險溢價,也沒有變成被軍隊吞併的運輸隊。
商隊主反問:“你們不搶村倉,卻搶我的駝?”
公開價格必須同時約束軍隊自己。
軍需官核他最近三次運價,又請兩名不同路線的馭夫估路。高價中確有繞行成本,也摻了恐慌溢價。雙方最後按兩段結算:到第一水點付一半,糧袋驗足再付餘下;若遇遊騎而主動棄貨,只按實際送達;軍隊須派有限護衛,卻不承擔商隊舊債。
商隊主要求先拿銀。西路只能付三成定金,其餘用可核稅收憑據擔保。對方不完全相信,扣下一輛自己的空車作退路,表示若第一段不付款便不繼續。
第一批糧兩日後只送到約定的七成。一頭駱駝病倒,兩袋糧在過溝時破損。軍需官沒有因已經談妥便按全數入賬,只驗實際淨糧,運費也照送達數結。
驗收時又發現一袋摻了砂。商隊主說原貨從村倉收來,自己不知;賣糧村民已不在路線。若整批拒收,軍隊斷糧,商隊也會破產。軍需官只扣摻砂袋,餘糧逐袋抽驗,商隊主承擔追索損失。
商隊主要求把摻砂風險計入下一次價格。西路同意合理抽驗成本,不同意把一袋欺詐攤進每袋永久加價。下一段合同增設來源記號,誰收的糧、在哪一站裝袋都留下短記,無法追源的批次價格反而降低。
這套辦法讓交易更慢,駝隊在驛點多停半日,遊騎也多半日準備。規則沒有消掉戰爭風險,只讓一袋砂不至於變成搶走整隊糧的理由。
商隊主氣得要退出。哈桑提議補一筆損耗費,條件是對方交出破袋與病畜記錄。馭夫、護衛和收貨人三方對上後,破損確在途中,不是商隊藏糧,有限損耗費獲准。
這條通道因此繼續,卻沒有變成穩定無限的補給線。下一段水位、遊騎位置和畜力仍需重算。
村倉爭議也在第三日得出有限結果。守軍經手人逃走,村中兩名見證確認某一堆曾由軍頭強行寄存。西路只扣與收據和堆位相合的一批,按保管天數給村社費用;施濟與戶號糧全部不動。
村老要求軍隊為圍倉造成的生意損失補償。軍需官拒絕全賠,只認守兵踩壞的門檻和兩隻破筐。村老不滿意,卻在驗收紙上寫下異議,收了修門木料。
兩名偷糧士兵的處理也公開。沒有人因飢餓便獲無罪,軍官配給也沒有暗中恢復。主將的飯與普通兵一起減,廚房每日把剩鍋給各隊看,避免上層私藏。
一名軍官仍從親兵處取了肉乾,被同帳士兵舉報。肉乾是家書隨帶的私物,是否納入配給引發爭論。最後允許個人原有少量食物自用,但不得在隊內高價出售;軍官把肉乾分給傷員是自願,不作為所有人必須效仿的表演。
減糧持續四日,訓練強度和追擊範圍都被下調。幾名士兵頭暈,醫棚增加;一支原本可遠探的騎隊只查到近坡。軍隊沒有在“不搶糧”的道德光環下保持滿戰力。
可村倉的門仍在,施濟糧仍按藍繩發給居民。城內商人很快收到訊息:西路在斷糧後圍倉三日,只扣有守軍領收證據的一批,還賠了門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