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水老婦拿木瓢敲桶,按原來的町鄰次序叫人。大夏只在外圈攔推擠者,軍需官公開時段:天亮到入夜居民取水,夜間保留救火用量;軍船不得從此井取水。有人質疑夜間關井,老婦提出兩名本地人共管鑰匙,軍紀官同意。
米倉也發生一次誤判。
一張軍需收據上寫同一批米已領走,倉中卻仍有對應袋號。奉行役人指責商人偽造存糧;倉主說領走的是舊米,袋號後來重複使用。
書吏查袋縫和蟲蛀,發現一半確為新裝舊袋。收據只能證明袋號曾領,不能證明眼前米仍屬軍方。大夏只扣封線、日期和實物相合的部分,其餘轉待核。南倉軍糧由“整倉”縮到三成左右。
軍中有人嫌太少,建議先扣全倉,等局勢穩定再還。鄭成功沒有批准。港口開與不開,居民先看的正是這袋米是否會因換旗便被拿走。
夜裡,縱火者從屋頂投下一小罐油,沒燒倉,反點著一戶民居的曬網。救火隊被迫離開火點崗,另一組役人趁機接近南倉。
商人主動敲鑼,町民傳水,大夏護衛守門卻不開槍追屋頂。火被壓在一間屋內,役人也沒能闖倉。兩戶居民的牆被拆掉作隔火,損失現場登記,先給油布和住處,責任日後再核。
獻圖者的站隊由此擴大。第二名商人交出一條通往北倉的窄路,條件是家名不公開。第三名只願提供自己貨棧水桶,不交任何圖。每個人的幫助都有限,也都基於港口能保住生計。
魚市方向忽然響了一槍。
彈丸擦過井外的瓦簷,打碎一隻盛水的陶罐。排隊的人立刻往巷口擠,老婦被撞倒,木瓢滾進泥裡。外圈護衛抬盾,卻看不清射手藏在哪扇紙窗後。若照著煙口還擊,半條街的屋子都在火線上。
鄭成功從主艦望見旗號,只許先遣隊收窄外圈,不許追進魚市。老將命炮手把已經轉向岸邊的輕炮重新壓低炮口,參謀則讓小艇退到石埠陰面,免得奉行借一槍誘他們增兵上岸。
軍紀官扶起老婦。她手肘見血,卻先去撿井繩。剛才爭水的幾戶人家各退一步,把兩個孩子送進院牆後。藏在茶棚裡的町年寄這時才露面,承認魚市鐵炮手受奉行役人調遣,但並非人人願意焚港。他願代傳停火話,條件是大夏不趁傳話奪魚市。
軍紀官把一截被彈丸打裂的瓦和一隻漏水陶罐交給他:“帶這兩樣去。告訴開槍的人,下一槍若落進井,我們只封射界,不進他家;若再朝取水的人打,誰住那棟屋,誰來擔這筆命債。”
町年寄盯著護衛腰間未出鞘的刀,問:“你們真能忍到第二槍?”
“我只能管住我這一邊。”軍紀官說,“所以你要快。”
等候的半個時辰裡,鐵炮點沒有再射,南倉卻有人趁崗哨移位撕下一張封條。守倉水兵抓住的是個十三四歲的學徒,袖裡藏著半枚奉行木牌。他說役人扣住了父親,逼他把封條帶回去證明軍糧還在。
倉主認得學徒,也認得他的父親是替官倉趕車的人。水兵主張先扣住孩子,換人質出來;通譯卻指出,奉行最想看見的正是大夏拿本地孩子作押。
軍紀官讓學徒在眾人面前重新貼好封條,又從兩枚共管鑰匙旁另取一塊空木片,刻下南倉的記號:“回去只說你摸到門了,沒拿到糧。把這塊藏好,今夜若你父親能走,帶他到井外;若走不了,明早把木片掛在魚市東口。”
學徒走後,倉主低聲問,萬一他領兵回來怎麼辦。
“那就按領兵回來處置。”軍紀官看著被撕皺的紙邊,“現在他只是個想救父親的孩子。”
入夜前,魚市送回那隻破陶罐,罐裡塞著一撮未燃火繩。町年寄沒有寫任何保證,只說鐵炮點願停到明晨,換取井倉外崗不再向前。大夏先遣隊也把臨街盾牌退後六碼,在地上留下清楚的白灰線。
這一退讓港內兩邊都有人不滿。奉行的強硬役人罵町年寄私通;主艦上也有軍官認為敵人正在拖延,好等援船。鄭成功讓參謀把潮時、火點和現有六人的位置重新鋪在艙桌上。多上一隊,固然能壓住魚市,卻會越過許可,也會把眼下願意傳話的人逼回奉行一邊。
他把增援名單壓在鎮紙下,只命主艦整夜輪更,外港小艇隨時接應。港中得來的水、糧與街路仍只是幾處可守的節點,還不夠讓整支艦隊靠岸。
翌日,奉行方面提出停火會談,要求大夏撤出井倉。鄭成功答應把軍事崗退到外圈,但要求油壇先移出木構街區,軍糧批次保持封存。雙方都未接受全部條件,港門只開到容一艇進出的寬度。
出島荷蘭商館隔著監管門看見,北倉貨物經查後仍歸原主,水井也沒有被軍船佔用。商館主任終於讓通詞送來一句話:若具體貨單能換得同樣逐單核驗,他們願交三張,先試一筆。
長崎沒有全降,奉行的權力也沒有消失。東路保住了水井、民倉和主要火點,下一扇開啟的門只在出島一張桌子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