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安定之後,如何從根本上,安置日本的權力格局、安置這位天皇,便成了頭等大事。
如此重大的國策,鄭成功、滿桂,不敢自專,早已將京都的情形、各方的訴求,連同自己的方略建議,飛馬跨海,呈報京師,請陳陽聖裁。
京師的回覆,也就是陳陽親自敲定的最終處置方略,很快,便以八百里加急,送達京都。
鄭成功、滿桂展卷細讀,越看,越是歎服——這份方略,既高瞻遠矚、又綿密周全,把“名”與“實”、“情”與“理”,拿捏到了極致。
方略的核心,可以概括為一句話:尊其名,而收其實;保其位,而削其權。
陳陽看得透徹:天皇,在日本,絕不僅僅是一個君主,更是千百年神道教與天下人心目中,無可替代的精神象徵、法統正統。
這樣一個存在,若貿然廢黜、甚至加害,那麼大夏,便會從“應詔倒幕的義師”,瞬間,變成“絕人宗祀、滅人正統”的侵略者,整個日本,都會因之同仇敵愾、死戰不休,這是下下之策,智者不為。
可反過來,若真如公卿們所願,“還政天皇”、讓朝廷重掌實權,那大夏將士浴血打下的局面,便會白白便宜了那群只會清談、毫無治國之才的公卿,日本的舊弊,分毫未除,遲早,又要生出亂子,這同樣,絕不可取。
既不能廢,也不能放,那便只剩下一條最高明的路——把天皇,鄭重地,供奉起來:保留他作為日本象徵性君主的地位,給他無上的尊號、優渥的禮遇、宗廟祭典的體面;但,把一切實際的兵權、政權,統統,收歸新秩序。
方略既定,鄭成功,便以大夏東路軍統帥的身份,在京都,召集天皇朝廷的公卿、以及京都各大寺社的代表,當眾,宣讀了這份決定日本未來的條規。
那一日,御所偏殿,公卿雲集,氣氛,既莊重,又微妙。
鄭成功身著正裝,神色肅然,先以極為恭敬的措辭,傳達了大夏對天皇的“尊奉”之意,這部分,聽得公卿們,心花怒放。
條規明言:大夏,尊奉日本天皇,為日本國永世不移的象徵性君主;天皇的尊號、御所、宗廟、祭典,一體保全,且由新秩序,以國帑,給予最為優渥、穩定的供奉與禮遇,使其永享尊崇、世代不替。
也就是說,天皇這位“神的後裔”、日本的精神象徵,其體面與尊榮,不僅沒有半分減損,反而,從此擺脫了數百年來,要看幕府臉色、用度窘迫的屈辱處境,被新秩序,妥妥帖帖地,“供養”了起來。
然而,緊接著,鄭成功話鋒一轉,宣讀的另一些條規,卻讓公卿們臉上的笑意,一點點,凝固、僵住,直至面如死灰。
條規,毫不含糊地,削去了一切“實”的部分。
其一,廢幕府之權,亦收朝廷之權。
把持日本兩百餘年的德川幕府,其兵權、政權,一律廢除,再無“挾天子以令諸侯”的可能;而天皇朝廷,自此之後,同樣,不再過問實際的軍政、民政。
天皇,是受人尊崇的象徵,是主持祭典、維繫文化與人心的“虛位”,卻再不是、也永遠不會是,執掌實權的統治者。
從“被幕府架空”,到“被新秩序供養的虛位”,天皇的處境,看似尊崇,實則,與治理天下的實權,徹底作別。
其二,莊園、土地、貢賦,一體納入統一管理。
條規明確要求:京都的公卿、各地的寺社,必須把名下世代兼併、隱匿的莊園、土地的圖卷,以及歷年徵收貢賦的數目,統統交出、如實申報。
這些土地、人口、貢賦,自此,納入新秩序統一的戶籍與賦稅體系,照章納稅、一體治理。
換言之,公卿、寺社,再也不許擁有不受管轄的私人領地,再也不許豢養私兵、私自徵稅——所謂“私領、私兵、私稅”,三大特權,被一舉褫奪。
這兩條,刀刀,都砍在了公卿集團的命根子上。
殿中,死一般的寂靜。
良久,才有一位老公卿,顫聲開口,還想做最後的爭取:“鄭……鄭帥,王政復古,還政於朝,此乃名正言順。朝廷的莊園、職分,皆是歷代相承,若一概收去,朝廷……朝廷體統何存?公卿百官,又何以自立?”
鄭成功看著他,語氣平和,卻帶著不容置喙的篤定:“老先生,新秩序,保的是天皇的尊號、朝廷的體面、諸位的俸祿與清貴之名,這些,只會比從前更優渥、更安穩。可這‘實權’與‘私領’,卻是再也不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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