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看著她,神色微微頓了一下,最終只是平和地說:“吳女士,我只能根據現有條款,給你分析是否公平、是否存在風險。對方具體怎麼想的,我沒法給出判斷。”
吳晗爸在一旁直接開口:“那如果我們想要重新爭取權益,有可能嗎?”
律師客觀道:“從法律層面來講,已經簽字生效的離婚協議,想要單方面推翻、重新分割財產或是變更撫養費條款,難度非常大。”
“這份協議是你們雙方自願簽署,法院基本都會認定為有效。”
“僅僅因為你事後發現條款對自己不利、當初不懂法律,不足以構成撤銷協議的理由。”
“只有類似於這一條……”律師翻開協議,指給吳晗爸看:“約定女方如果再婚,要放棄撫養權。”
“婚姻自由是公民基本權利,任何人無權用孩子的撫養權,捆綁限制另一方再婚。”
“這類條款屬於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限制人身自由的無效約定,哪怕白紙黑字寫進離婚協議,簽字按手印,法院也不會認可其效力。”
吳晗爸還沒有說話,吳晗就像找到了什麼確鑿的證據一樣,急切道:“所以,這個結果,不是林楠誠心算計的。他也是不懂。要不然當初寫這麼一條無效條款做什麼?”
律師沒有反駁,只給建議:“如果這樣的話。你們可以與男方協商,對方自願同意修改補充協議,重新約定財產分配、撫養費標準,這些問題就都可以解決了。”
吳晗像被打了一棍子似的,不說話了。
她心底其實也隱隱覺得林楠可能哄騙了她,只是無論如何都不願意接受這個事實罷了。
吳晗爸看了失魂落魄的女兒一眼,繼續問律師:“那如果我們能夠重新約定,還需要注意什麼嗎?”
律師面色誠懇,趁機給自己拉業績:“債務隔離是必須要做的。孩子的戶口問題也是今後容易出麻煩的地方。”
“其餘的,姓名、學籍等等,瑣碎的東西很多。不是一句話兩句話能說清的。甚至標點符號的使用,都會產生完全不同的法律效力。”
“如果你們能夠重新簽訂協議,可以聘請我為你們全程把關。”
回去之後,吳晗爸把情況跟吳晗媽學了一遍。
吳晗媽聽完,下意識就說了句:“不會是小楠誠心算計的。小楠那孩子不是那樣的人。”
正和吳晗媽一起在家看孩子、等訊息的吳曼,一聽這話就不樂意了,直接插嘴:“怎麼就不是那樣的人了?”
她不負責任地猜測道:“要我說啊,這就是林楠誠心算計的。你想想,就從我這回來了,知道的,他往外各種名目花了多少錢?那不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吳晗不愛聽這話:“那都是給小宇花的。”
吳曼不認可:“有必要嗎?那麼貴的早教課,這麼小的孩子能學個什麼?還有一對一外教課。中國話還說不好呢,學什麼外國話?純屬崇洋媚外!”
吳晗壓著火:“你自己上學不好、學歷低,不懂就別瞎說。現在想往上走,哪個不需要雙語的背景?”
吳曼最討厭別人說她學歷低了,當場炸毛:“那林楠報健身私教課做什麼?一個男人那麼注意形象,估計早就在外面有人了!”
“我早就說了,男人沒一個好東西!”
吳晗覺得吳曼在沒事找事:“你姐夫在大公司上班,高層也是需要注意形象的。”
吳曼覺得吳晗真傻:“林楠那麼好?不是誠心算計你?那你現在給他打電話啊,跟他說,你要重新籤協議!”
吳晗本就心裡猶豫,被一激,索性道:“打就打!”








